各市、縣(市、區)勞動(人事勞動)保障局: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號)和勞動保障部《關于推動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有關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06〕31號)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浙政發〔2006〕41號)的精神,現就推動我省技工院校加快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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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校企合作制度 1.貫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責任同擔,利益共享”原則。學校要主動爭取社會、企業的支持,主動適應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辦學方向、辦學的層次定位和生源的結構,主動樹立良好的品牌意識,主動實施校企合作,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養進程。 2.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協調指導委員會。各市要盡快牽頭成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協調指導委員會,建立政府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企業、學校共同參與、協調推動的工作機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制定推動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規劃,加強信息引導和服務,搭建骨干學校與優質企業合作對接的平臺。 3.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咨詢委員會。各技工院校都要建立由企業界、經濟界和科技界相關人士參加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咨詢委員會,指導學校開設與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相適應的專業,使該咨詢委員會成為高技能人才培養院校與企業對接平臺。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實行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 4.建立“企業教學咨詢官”制度。學校要建立由企業管理者、人力資源師、企業培訓師、專技人員等組成的教學咨詢官專家隊伍,指導學校開展校企合作,為技工教育教學改革出謀劃策。10月份,在各校聘請的基礎上,由學校推薦,各市要建立150人的“企業教學咨詢官”庫,成為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智囊團”。同時,在培養高技能人才過程中,各校須聘請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企業專家及高技能人才,擔任或兼任專業課程教師和生產實習指導教師;要選派教師到企業跟班生產實習,及時了解企業生產現狀,幫助企業解決生產工藝等問題。 5.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多元化培養制度。技工院校與企業聯合培養學制學生,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采取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彈性學制、學分制,以及導師制、模塊式、課題式等多種方式實施培養,允許學員采取工學結合、分階段完成學業。 6.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實訓實習培養制度。實行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實訓實習可以分為技能實訓和生產實習兩個階段。基本技能和綜合技能實訓主要在技工院校進行,鼓勵企業為院校提供實訓設施設備。生產實習主要在企業進行,企業要制定實習場地使用、實習指導教師配備、實習安全管理、聯合課題攻關等規定,并提供較為先進的設備設施,通過在生產崗位上的“傳、幫、帶”,進一步強化技能操作訓練,同時注重培養學生職業道德、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和團結協作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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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積極主動推進校企合作走內涵發展之路 7.強化四個“共同”,實現三個“零距離”。校企共同研究培養高技能人才的課程體系,共同研究開發培養高技能人才的教材,共同選定培養高技能人才的師資,共同實施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計劃。逐步實現專業設置與用工需求零距離、課程設備與職業活動零距離、教學內容與培養目標零距離,增強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的緊密性和有效性。 8.抓好四個“品牌”,實現三個“結合”。一是積極取得專業對口、有條件的企業支持,形成品牌合作聯盟。二是通過聯合制定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編寫培訓課程和教材,確定培訓考核方法,形成品牌專業。今后,申報示范專業必須有相對應的合作企業和專業指導委員會。專業培訓目標定位、專業教學文件需經專業委員會審定。三是結合企業需求和高技能人才培養的特點,加強校本教材開發工作,切實提高校本教材開發的質量,努力打造一批品牌教材和特色教材。四是培養雙師型一體化的品牌師資,10月份,將通過一定形式推出和宣傳一批品牌師資。今后,四十周歲以下專業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申報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原則上要求每兩年有兩個月深入企業實踐的經歷,并取得國家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實現技工教育教學要結合生產實踐、結合企業實際、結合形勢發展的要求。 9.實施六個“優先”,各市要形成10-30家核心層校企合作伙伴。各校在與企業廣泛合作的基礎上,根據學校規模和專業設置情況,確立2—4家核心層的企業合作伙伴參與學校教學改革,共同制定課程建設開發計劃,實行師資共享,接受并妥善安排教師進企業研修,能在學校建立專業實驗室(車間),提供較現代的實訓設施,建立企業獎學金等。對核心層合作企業,學校優先提供企業選擇優秀學生,優先確定企業冠名班,優先宣傳企業文化和企業精神,優先安排企業青年員工進職業院校享受政府補貼學習,優先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表彰及補貼政策,優先對企業外來員工實施免費技能提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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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探索校企合作模式
10.探索建立教育集團合作模式。以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為龍頭,由技工院校和相關企業自愿組成產教聯合體,以服務經濟建設為宗旨,以專業人才培養為紐帶,以校企雙贏為基本準則,通過教育集團的模式促進資源共享,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技能人才培養質量。
11.探索建立校企股份合作模式。通過企業和學校訂立章程,企業以設備、場地、技術、貨幣等多種形式向學校注入資金,雙方形成一個新的股份合作實體的模式。或學校以土地、師資等入股,企業以資金、設備和技術入股,校企之間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形成穩定、長期的合作關系。 12.探索對在職員工實行“雙證制”培養。通過為企業在職職工開展多形式的培訓,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校企合作的益處。培養形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多樣化,通過開辦短期業余培訓班,可以到學校學,也可以到企業教。受企業委托,可以探索開設半工半讀學歷班,招收在職職工,業余時間授課,通過學分制管理,使學員完成學歷教育的新型辦學模式,學員畢業后可同時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技工院校的畢業證書。 13.探索建立學校與企業“契約式”的合作關系。簽訂合作協議,探索訂單合作、資金合作、教學合作、研發合作及產業合作等多種形式的校企合作。合作內容要具有確定性,在專業設置、培養方式、合作形式等方面有明確的方向;合作權益要具有保障性,雙方均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信守做出的承諾。通過合作協議,規范雙方合作行為,保障校企合作的穩定開展,防止短期行為和流于形式。 14.探索建立校企合作進行技能人才培養的新機制。實行根據企業用人“訂單”進行教育與培訓的新模式、校企聯辦“雙元制”的模式等。企業要充分依托技工院校進行新職工的培養和在職職工的培訓提高,與學校簽訂人才培養培訓合同,優先錄用合作院校的畢業生,并要積極參與學校的教育與培訓活動,在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培養目標、人才規格、知識技能結構、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和學習成果評估等各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技工院校要關注企業需求變化,調整專業方向,確定培養培訓規模,開發、設計實踐性教育與培訓方案。 15.探索更廣泛的合作領域。逐步實現從軟性合作向硬性合作轉變,從企業參與學校專業設置、課程確定到投入技術和設備,直至投資辦學;實現從單向合作向雙向合作轉變,從企業參與辦學,錄用畢業生,轉向學校參與市場開發、技術進步和職工培訓;實現從近期合作向長遠合作轉變,從滿足企業暫時性、松散性合作關系轉為穩定性和緊密性關系。實現互相支持、優勢互補、利益共享、合作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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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創新校企合作的基礎工作 16.課程建設要創新。學校要關注相關專業領域最新技術發展,及時調整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突出本專業領域的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方法。加強實踐教學,把教學活動與生產、社會服務、技術推廣和技術開發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推進一體化教學,把理論和實踐真正統一起來。把職業能力培養與職業道德培養緊密結合起來,保證實踐教學時間,嚴格要求,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專業技能、敬業精神和嚴謹求實作風。 17.制度建設要創新。學校要根據實際實行靈活的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制度,實行分層教學、分專業方向教學和分階段教育。對實行校企合作的企業,可以根據企業需要及時調整教學計劃,更新教學內容,盡快滿足企業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18.評價體系要創新。學校要構建教師的教學業績和實踐能力的評價體系,注重學研產結合。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采用多種方式激發教師參與企業實踐的積極性,提高校企合作的效果,鼓勵教師主動投入到教學和科研工作中,將參與企業實踐的成果作為教師晉升職稱和年度考核的評價內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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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優化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環境 19.校企合作實行“一票否決制”。省級以上重點技校要在原有基礎上尋求新的突破,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制度,形成各自特色。申報省級重點技校的學校必須建立并實施相應的校企合作制度。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每一個高技能培養專業,都要有相應的合作企業,并制定出詳細的合作培養方案,此將作為下達相應高技能培養專業招生計劃的前提條件。 20.進一步完善校企合作激勵機制。實行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訓費用可以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對支付實習學生報酬的企業,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稅收優惠。對積極開展校企合作、承擔實習見習任務、培訓成效顯著的企業,將給予適當獎勵。 21.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企業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體和直接受益者,應強化行業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的責任,自覺增強搞好職工教育培訓的主動意識和責任意識,參與學校培養高技能人才,明確實行校企合作是學校和企業共同的責任。 22.充分發揮各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協調指導委員會作用。積極爭取政府的支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職能,指導學校積極開展校企合作,開展師資培訓,組織相關調研、交流活動,挖掘高技能人才培養新的培養模式和方法,推動校企合作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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