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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呈報西寧地區2008年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的請示》(寧勞社薪字〔2008〕85號)收悉。經研究,現就公布2008年西寧地區部分崗位(工種)工資指導價位等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經審核,同意所報西寧地區261個崗位(工種)工資指導價位,你局可通過一定形式盡快向社會發布。 二、發布的各崗位(工種)工資指導價位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和勞動力市場調查的結果,反映了一定時期企業工資分配的實際水平。要求用人單位參考工資指導價位時,應同時考慮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和勞動力市場供求情況,對照不同價位等級合理確定本崗位(工種)工資水平。 三、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指導企業與勞動者根據自身條件和可能,參照工資指導價位,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協商確定各崗位(工種)工資水平。 四、工資指導價位發布后,要進一步做好宣傳和指導工作,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其有進一步了解。同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收集各方反映,對工資指導價位的作用、執行情況、科學性、代表性進行評價,為不斷修改、完善工資指導價位的調查分析方法提供依據和建議。 此復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