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組織部、勞動保障局、民政局: 為了貫徹執行《湖北省村主職干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試行)》(鄂政辦發[2008]88號,以下簡稱《辦法》),加快建立農村基層干部激勵保障機制,逐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自今年元月起,我市全面開展村主職干部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具體工作意見如下:
|
一、 工作范圍和職責 以縣(市)、區和高新區、隆中風景區為管理核算單位,實行“屬地管理、低進低出、政策銜接、財政補貼、穩步推進”的原則,全面開展村主職干部(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由縣(市)、區所轄鄉(鎮)黨委按照村干部管理辦法初審上報,縣級組織、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縣級農村社會保險管理局辦理參保手續。
|
二、 組織實施 我市開展村主職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采取以點帶面、全面推行、檢查驗收、規范管理四個階段進行: (一)試點工作階段(2月1日—3月20日)。我市選擇農村社會保險條件較好的襄陽區為試點,率先開展村主職干部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1)基本條件:農保機構隊伍建設到位;鄉、鎮基層勞動保障工作站齊全;農村社會保險工作軟、硬件設施完備。 (2)工作步驟:一是召開試點工作會議,部署試點工作;二是組織學習《辦法》,分步實施;三是核定參保對象,辦理參保手續;四是發放《村主職干部基本養老保險手冊》。 (3)試點驗收:由省廳和市組織、民政、勞動保障部門對試點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全面推廣。 (二)全面開展階段(3月21日—11月30日)。3月下旬,召開全市村主職干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現場會議,各縣(市)、區和高新區、隆中風景區按照全市總體部署全面開展,實行分類指導,穩步推進。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由市組織、民政和勞動保障部門組織專班對各縣(市)、區和高新區、隆中風景區進行專項檢查和評審驗收,逐步完善我市村主職干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四)規范管理階段。按照《辦法》規定,確定參保對象,做好保費繳納、待遇計發、資金監管等工作,全面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
|
三、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學習宣傳。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辦法》,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辦法》,使《辦法》深入基層,深入人心,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意識。 (二)認真貫徹執行《辦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要求,切實貫徹執行《辦法》,維護農村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三)抓好農保機構和工作隊伍建設。按照鄂政辦發[2006]15號、鄂機編函[2007]2號、襄機編[2007]62號文件要求,健全農保機構和工作機制,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組織政策法規學習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經辦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 中 共 襄 樊 市 襄 樊 市 襄樊市委員會組織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民 政 局 二00九年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