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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鼓勵和促進本市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2〕57號)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就業促進工作的通知識滬委〔2003〕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實行有關收費優惠政策作如下通知: 一、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以下簡稱“收費”)優惠政策的對象范圍 (一)失業人員:按規定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過失業登記的本市城鎮戶籍勞動者。 (二)下崗協保人員: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推進本市再就業工程的四個政策意見的通知》(滬府辦〔1997〕26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市醫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政策意見的通知》(滬府辦2000〕32號)規定簽訂保留社會保險關系協議的本市城鎮戶籍勞動者。 (三)農村富余勞動力:按規定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會保障機構進行求職登記的本市農村戶籍勞動者。 二、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可免交的收費項目 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 建筑業包括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娛樂業包括歌廳、舞廳、卡拉OK舞廳、夜總會、音樂茶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等。 本市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可免交的收費項目目錄附后。 對免征的收費項目目錄,在市政府、市財政和物價網上公布;執收單位作為政務公開的內容,應當在收費執收窗口向社會公布 本部門免征的收費項目目錄,以使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收費優惠政策,促進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再就業。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可向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索要收費項目的目錄。 三、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享受 收費優惠政策的認定 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應當向執收單位出具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勞動手冊》或《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登記卡》,經執收單位核實無誤后免交有關收費。 四、上述收費優惠政策執行時間 上述收費優惠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暫定至2005年12月31日為止。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下崗協保等人員收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收費優惠政策的,要嚴肅處理。 200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