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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市經濟開發區商貿園、工業園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川府函[2007]187號)和《巴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巴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巴府發[2009]8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標志,是實現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體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由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共同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主要解決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問題的醫療保險制度。對于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構筑社會安全網和推動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以及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至關重要。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和講穩定的高度,深刻領會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重大意義,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把這件事關民生的好事辦好辦實。 二、強化宣傳,營造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加大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采取召開動員大會、座談會、懸掛宣傳標語、舉辦宣傳專欄、發放宣傳資料,組織工作組深入街道、社區、居民住戶等形式,宣傳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重大意義、基本原則和具體政策,把形勢講清、意義講透、規定講準、程序講明,提高全社會認知度,提高城鎮居民自愿參保率。 三、周密部署,確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穩步推進。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人員結構復雜分散,各地各部門要統籌規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用科學的態度,嚴謹細致的工作方法,抓好每一個環節,確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工作順利有序推進。 四、明確責任,確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取得實效。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是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責任主體。各級各部門要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上下聯動,抓好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組織實施職責,各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和鄉鎮、街道(社區)要積極宣講政策,送政策到家到戶;要在嚴格制度管理的前提下,盡量簡化老百姓看病報費的申報和審批程序;要嚴格按規范的業務流程,使用全市統一的表冊,做好入戶調查、申報登記、表格填寫、材料初審、信息錄入等工作。編制、人事部門要根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需要,配齊配足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將本級應配套補助資金列入預算,同時要加大資金投入,支持社保經辦機構和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建設,安排必要的設施設備和業務工作經費,確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順利開展。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的審計監督。公安部門要做好參保人員身份的確認。民政、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對低保對象、60周歲以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的認定,并做好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機銜接。衛生部門要加大對醫院的管理力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藥品監督部門要做好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物價部門要加大對醫院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