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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陵、維揚、邗江區勞動保障局,市區各參保單位: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關于發布2008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勞社險[2008]12號)精神,并經市政府2008年第6次常務會議研究原則同意,現就市區2008年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7374元,揚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4286元,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66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根據省政府36號令規定,市區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上限按不高于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7317元)確定。 三、用人單位應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實際人均工資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人均不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 四、市區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按不低于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繳費比例為20%(個體工商戶中的雇工個人繳納8%,雇主為其繳納12%),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五、其他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養老保險基數執行,有關標準按相關文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