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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鎮戶口招用人員錄用備案流程 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 工作業務規范 一、接洽受理 (一)填寫名冊 招工單位填寫《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分A、B、C三種,本市非農戶口人員分區填A表、杭州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填B表、非杭州市區戶口人員填C表,表格為一式三份)填寫內容為:單位名稱(全稱),單位性質,組織機構代碼,聯系人,聯系電話,招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招收工種,合同期限,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格式為:XX區XX街道(鄉鎮)XX社區或XX省XX市XX縣XX鄉XX村),證號,備注。 其中證號根據情況分為:失業證號,就業援助證號,殘疾證號,畢 (結) 業證號(應屆畢(結)業生),就業登記證號。 填寫完畢后每份名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二)驗證 a.機關單位: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行政介紹信。 b.本地企事業單位:持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行政介紹信。 c.外地企業駐杭分支機構:持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行政介紹信。 d.外地企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行政介紹信、當地(企業注冊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行政介紹信。 以及 a.失業人員:失業證(或就業援助證及復印件) b.應屆職高生(含應屆中專生):畢業證書、本市非農戶口本及復印件 c.應屆畢業生(含應屆技校生、應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證書、本市非農戶口本,學校或人事局封口檔案 d.殘疾人有失業證及殘疾證:失業證及殘疾證 e.殘疾人無失業證有殘疾證:殘疾證 f.外來人員及杭州市區農業戶口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杭州市外來人員就業登記證或杭州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就業登記證。(就業記錄上需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以及填寫并蓋章后的《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到各區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 * 若招工單位基本信息已在信息庫中存在,則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行政介紹信無需再次提供。但是如果單位辦理錄用備案手續后,檔案過期未提,則在工作人員對單位基本信息查詢審核時,系統會提示“該單位XXXX年XX月XX日辦理錄用備案后檔案未提”。工作人員可以當場提醒用人單位盡快提檔,盡量避免產生死檔現象。 (三)單位信息錄入 由工作人員錄入單位信息,內容如下:組織機構代碼、單位名稱、單位性質、企業經濟類型、所屬產業、行業、隸屬關系、經營范圍、投資地區、法人姓名、聯系人、聯系電話、投資年限、注冊地址、聯系地址、郵編、注冊資金(人民幣)、注冊資金(外幣),外幣幣種、備注。 計算機將自動生成以下內容:操作員姓名、操作日期、操作員所在區域。 * 已錄入過的單位不必重新錄入。 二、辦理備案 (一)招用人員信息錄入 1、失業人員錄入 對于失業人員(含有失業證的殘疾人員),由工作人員輸入以下內容:失業證(就業援助證)號、單位代碼、招收工種(不為必輸項)、合同期限(不為必輸項)、備注、錄用日期。『有檔案』 計算機自動生成以下內容:招工流水號、身份證號、姓名、證件類別(失業證、就業援助證)、文化程度、所屬區、單位名稱、單位性質、聯系人、聯系電話、人員類別(失業人員或困難人員)、操作員、操作時間。 a. 對于檔案在本區的:計算機自動對相應的人員進行以下操作:生成提檔時間,提檔人(可手工修改),同時修改證件狀態為:提檔回收,如果享受保險金,修改保險狀態為:提檔結束。 b. 對于檔案不在本區的:計算機自動在檔案信息中的“檔案狀態”寫入“招工備案”,并在“招工辦理人”中寫入操作員代碼。計算機自動對相應的人員進行以下操作:生成,同時修改證件狀態為:提檔回收,如果享受保險金,修改保險金狀態為:提檔結束。 2、應屆畢業生錄入 對于應屆職高生(含中專生),由工作人員輸入以下內容:身份證號(或姓名)、單位代碼、招收工種、合同期限、備注、錄用日期。『有檔案』 計算機自動生成以下內容:招工流水號、姓名、身份證號、證件類別(畢業證)、文化程度、所屬區、單位名稱、單位性質、聯系人、聯系電話、人員類別(應屆職高畢業生、中專生)操作員、操作時間。 a. 對于檔案在本區的:計算機自動對相應的人員進行以下操作:生成提檔時間,提檔人(可手工修改),同時修改證件狀態為:提檔回收,如果享受保險金,修改保險狀態為:提檔結束。 b. 對于檔案不在本區的:計算機自動在檔案信息中的“檔案狀況”寫入“招工備案”,并在“招工辦理人”中寫入操作員代碼。計算機自動對相應的人員進行以下操作:生成,同時修改證件狀態為:提檔回收,如果享受保險金,修改保險狀態為:提檔結束。 3、其他人員錄入 對于無失業證有殘疾證的殘疾人員、應屆技校畢業生、應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由工作人員輸入以下內容:身份證,證件類別(殘疾證、畢業證)、證件號碼、所屬區、姓名、文化程度,單位代碼,招收工種, 合同期限,備注,錄用日期。『無檔案,無需調檔』 計算機自動生成以下內容:招工流水號、出生日期、性別、單位名稱、單位性質、聯系人、聯系電話、操作員、操作時間。 4、外來人員錄入 對于外來人員,由工作人員輸入以下內容:就業登記證號、單位代碼、招收工種(分國標、俗稱兩種,缺省國標與俗稱相同)、合同期限、錄用日期、合同起始日期(缺省均為系統當前日期)、現任工種、備注(不為必輸項)。 計算機自動生成以下內容:身份證號、姓名、性別、證件類別、文化程度、單位名稱、單位性質、聯系人、聯系電話、人員類別、操作員、操作時間。 注:外來人員無檔案,無需調檔 5、外來人員錄用備案減少 如用人單位與外來人員解除合同,應及時將減少名冊上報各區勞動保障部門。減少名冊包括單位代碼、單位名稱、姓名、身份證號、就業登記證號、減少日期。任何人員只能存在一條有效的錄用備案信息,如更改單位,必須做錄用備案信息減少。輸入《就業登記證》號碼,顯示該人姓名、身份證號、單位名稱、備案日期、審核日期、合同起始日期、合同期限、現任工種(分國標、俗稱兩種)、備注,核對無誤后,將其減少,離開單位時間缺省為當前日期,但可修改。系統自動產生操作員代碼、操作時間。 (二)出具相關證明 1、杭州市城鎮戶口人員 (1)、檔案不在本區的: a.工作人員手工出具或計算機打印《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內容為:備案證明書流水號、單位全稱、招用人數、日期、姓名、操作員簽字,并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 b.工作人員在《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上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及日期戳(共兩份,一份交付單位,一份職介中心留檔),在《就業登記表》上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及日期戳(按《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每人一份并填寫好姓名一欄)。 c.由工作人員計算機打印《檔案領取單》。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單位機構代碼證號、招用人員姓名(可單列一個人名字)、人數、錄用日期、提檔日期、操作人員姓名。工作人員在《檔案領取單》上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請單位在約定提檔日期前來提取檔案(見:4.3.2)。 d.將《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就業登記表》、《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一份)連同《檔案領取單》一并交付用人單位。 (2)、檔案在本區: a.工作人員手工出具或計算機打印《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內容為:備案證明書流水號、單位全稱、招用人數、日期、姓名、操作員簽字,并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 b.工作人員在《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上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及日期戳(共兩份,一份交付單位,一份職介中心留檔),在《就業登記表》上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及日期戳(按《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每人一份并填寫好姓名一欄)。 c.及時進行提檔操作(見: 3.1),將檔案交付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在《提檔登記簿》上簽字,并將《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就業登記表》、《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一份)交付用人單位。 (3)、既有本區檔案又有異區檔案 本區檔案當場提取,異區檔案請單位在約定日期提檔。
* 《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由工作人員將單位信息與招用人員信息匹配后打印,證明書編號由計算機自動產生,格式為“杭就備字第XXXXXXX號”。 2、外來人員 a.工作人員手工出具或計算機打印《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格式見附件),內容為:單位全稱、招用人數、日期、姓名、操作員簽字。 b.工作人員在《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上加蓋“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錄用備案專用章”及日期戳(共兩份,一份交付單位,一份勞動保障部門留檔) c.將《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一份)交付用人單位。 (三)證件處理 1、失業證 失業證:回收并加蓋“已安排工作”章。 2、就業援助證 單位在就業援助證的就業情況欄(見援助證第15頁)中填寫:就業類型、起止時間(合同起止時間)、單位名稱、崗位,由操作員蓋章(“已辦理錄用備案手續”)。收下援助證復印件,把蓋章后的援助證原件交還單位。 3、畢(結)業證書、戶口本 收下畢(結)業證書、戶口本的復印件,原件交還單位。 4、殘疾證 對于既有失業證又有殘疾的殘疾人員,除回收失業證,在失業證上蓋章外,還需在殘疾證上蓋“已安排工作”。 對于沒有失業證的殘疾人員,在殘疾證上蓋“已安排工作”章,讓其回殘聯辦理檔案領取手續。 5、就業登記證 就業登記證由各區勞動保障部門回收,如續簽合同,單位憑以前合同續簽;如不續簽合同或解除勞動關系,單位向外來人員開具解除合同證明書,外來人員憑解除合同證明書到發證機構申領新證,申領新證手續同補證,如無解除合同證明書,則需登報聲明作廢,方可申領新證。 (四)跨區提檔名冊生成與交流 1、名冊生成 由各個區的工作人員定期(每月兩次)生成兩類名冊:一類是需要從各個區提檔的《跨區提檔名冊》;一類是從本區提檔到各個區的《跨區送檔名冊》,工作人員根據此類名冊,在失業人員系統中做提檔操作,然后查找出檔案分類整理。 《跨區提檔名冊》:內容為所屬區、招工編號,錄用日期、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錄用單位機構代碼,錄用單位名稱。(分區打印) 《跨區送檔名冊》:內容為所屬區、招工編號,錄用日期、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錄用單位機構代碼,錄用單位名稱、送檔人姓名、提檔人姓名(分區打印)。由工作人員根據《跨區送檔名冊》,提取檔案,送檔名冊生成確認后,計算機自動對相應人員的檔案信息進行如下操作:檔案狀態改為:“已送檔”,操作員代碼,操作時間。 2、檔案交流 由各區工作人員分別于每月10日、25日(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順延)上午9:00—11:00在約定地點集中交換檔案。 (1)由送檔區根據《杭州市招工錄用備案跨區送檔案名冊》將檔案交付相應的接檔區的工作人員,接檔區的工作人員在查收無誤后將失業證、《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一份),交付于送檔區工作人員,并在《杭州市招工錄用備案跨區送檔名冊》的送檔人一欄上簽字。 (2)《杭州市招工錄用備案跨區提檔名冊》用作提檔區在接收本區所需檔案時自己查詢核對的依據。 三、提檔 (一)本區提檔 對于招工手續辦理地與檔案所在地相同的,工作人員在錄用備案手續完成后,由用人單位在《提檔登記簿》上簽字,即將檔案、《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一份)、《就業登記表》和《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交付用人單位。 (二)異區提檔 對于招工手續辦理地與檔案所在地不同的,單位在被告知的時間里憑《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名冊》和《檔案領取單》,領取檔案,請單位在《提檔登記簿》上簽字,工作人員把提檔時間、提檔人錄入計算機,《檔案領取單》由工作人員收回,完成提檔手續。 1、用人單位在當月10日前辦理錄用備案手續的,須在10日后憑相關證明辦理提檔手續。 2、用人單位在當月10日至25日間辦理錄用備案手續的,須在25日后憑相關證明辦理提檔手續。 3、用人單位在當月25日后辦理錄用備案手續的,須在次月10日后憑相關證明辦理提檔手續。 《檔案領取單》中所標注的人數不是《杭州市招用人員錄用備案證明書》中辦理錄用備案手續的人數,實際人數應是剔除檔案不在勞動部門招用人數外的異區提檔人數。 四、其他情況 每月產生一份未提檔單位名單,工作人員根據名單及時提醒單位領取過期未提的檔案。內容包括:檔案編號、檔案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失業證號碼、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錄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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