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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了保障全市各類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離退休人員統籌內各項生活補貼標準的統一,適應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覆蓋面的需要,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現就《關于規范企業離退休職工:有關補貼標準的通知》(盤勞險字[1 9 9 7]3號)文件中所規定的統籌內各項生活補貼標準不完善鷺問題作如l:說明: 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隸屬于市、縣座落在場鄉的企業離退休人員,統籌內各項物價補貼按以下標準執行: 1、糧食定項補貼11元; 2、生活補貼每人每月5元, 3、糧價補貼每人每月總計1 4元; 4、豬肉副食補貼縣、鎮3.2元; 5、五種副食補貼縣、鎮6元: 6、副食價格補貼每人每月5元; 7、水補1.5 0元; 8、洗理費10元。 二、以上范圍的離退休人員現統籌內補貼低于上述各項標準的,從二o0三年一月份起按現標準執行,原差額部分不予補發。 三、市(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離退休人員享受統籌內各項物價補貼原標準不變。 盤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 0 0 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