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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本級生育保險從2003年10月實施以來,在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待遇,均衡企業間生育保險費用的負擔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適應社會的發展,切實把“惠民”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我局對市本級生育保險運行5年來的情況,經過測算,向雅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將市本級生育保險征收比例由1%降為0.8%和提高生育醫療費的建議。 2008年5月18日,雅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雅勞社發[2008]20號發出《關于調整市本級生育保險征收比例和生育醫療費的通知》,將市本級生育保險征收比例由1%降為0.8%;生育醫療費順產由760元調整為1000元、難產由2200元調整為2500元,從2008年6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