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勞動保障部“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和全省勞動保障工作“五個充分”專項工作方案實施意見,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做好農村勞動力培訓考核鑒定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29號)和《關于開展單項職業能力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5]4號)的要求,決定在我省農村勞動力中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認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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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能力為核心,以實用操作技能為主要考核內容,發揮職業技能鑒定對促進培訓的導向作用,提高培訓效率和效能,為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提供公共職業能力認證服務,形成培訓—認證—就業一條龍服務的工作機制。 (二)選擇就業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簡單易學的崗位就業技能進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對掌握的職業技能還比較單一、短期內難以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村勞動力進行專項職業能力認證;對年輕的、文化水平較高的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和就業準入職業(工種),以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發放職業資格證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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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職責。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在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的領導下,由所屬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實施,也可依托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所組織開展。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的管理和督導,負責空白證書的印制、發放和管理,組織開發和審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以下簡稱《考核規范》);各省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可根據勞動力市場的就業需求,研究提出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參照《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編寫要求》 編制《考核規范》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定并報勞動保障部備案公布后組織實施。國家已頒布《考核規范》的,各地不再重復組織開發。 (二)組織實施。各省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受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委托,依據《考核規范》編制試題,并按規定派遣考評人員和質量督導人員,嚴格考務管理,確保考核質量。 (三)證書核發與管理。對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合格者,由省轄市勞動保障部門免費頒發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是勞動者熟練掌握并應用某項實用職業技能的證明,表明證書持有人具備了從事某職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工作能力,全國通用,有效期五年。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由省廳按照勞動保障部統一式樣印制并免費發放,各省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按照《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編號辦法》編號打印證書,負責匯總發證數據,參照職業資格證書發證數據上報要求每月上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向社會提供網上證書查詢。各級鑒定機構要單獨建好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鑒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臺帳,作為鑒定經費補貼和政府日常監管的依據。專項職業能力發證數據單獨統計,作為全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目標的重要內容之一進行考核,但不作為計算高技能人才結構比例的基數。 (四)經費問題。對參加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貧困和經濟困難的農村勞動力,可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提供一次性減免費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具體經費補貼辦法由各市勞動保障部門參照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補貼辦法,商同級財政部門制定。對其他農村勞動力,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4]465號、蘇財綜[2004]160號)中核定的相應工種收費標準收取鑒定成本費,最高不得超過相應工種初級工收費標準。各地要采取措施,降低考核鑒定成本,減輕農村轉移勞動力的經濟負擔,調動農村勞動力參加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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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形成良好的工作協調機制。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認證工作,建立由鑒定、就業、培訓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工作職責,積極爭取當地財政部門的支持,將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費用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經費或就業經費補貼范圍,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技能和持證比例。 (二)加強管理,確保鑒定考核質量。要按照職業技能鑒定相關要求,嚴格考務管理,加強督導,確保質量。嚴禁不考核就發證或降低考核標準發證,嚴肅查處機構作弊、集體舞弊等違規現象。 (三)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在農村勞動力中的影響力。要積極宣傳就業準入制度,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提高農村勞動力對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認識,從而自覺參加鑒定考核。各級鑒定機構要做好政策咨詢、技術支持等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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