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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方便參保人員辦理《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證》(《門診大病醫療證》)的年審手續,減少參保人員排隊等候等情況,根據分級管理工作的要求,經貴陽市醫療保險費用結算中心專題會議議定,自下文之日起將《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證》(《門診大病醫療證》)年審工作由各區、縣(市)醫保經辦機構負責。具體操作如下: 一、 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參保人員在申請辦理《特殊病種醫療證》(《門診大病醫療證》)時,無需居委會、辦事處在單位意見欄簽署意見。 二、 參保人員可到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證》(《門診大病醫療證》)的年審手續。 三、 持《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證》(《門診大病醫療證》)的參保人員年審時無需單位或居委會、辦事處在《年審表》單位意見欄簽署意見。 各經辦機構在年審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醫保中心審核一部聯系。 聯系電話:5807297、5807329。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貴陽市醫療保險費用結算中心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