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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魯勞社[2009]3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并報省政府批準,現就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80元調整為420元,即墨市、膠南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70元。 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隨失業保險金發放的醫療補助金也相應調整,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的醫療補助金由每人每月19元調整為21元,即墨市、膠南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醫療補助金由每人每月17元調整為19元。 二、適用范圍 本次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標準調整的適用范圍為2009年1月1日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和“協!比藛T(不包括在2009年1月1日前,已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自謀職業人員)。 三、調整時間 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標準自2009年1月1日起調整。 四、有關要求 各區(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失業保險金調整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按新標準發放的失業保險金及時到位。 二○○九年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