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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提高企業職工夜班津貼標準的通知
2007-10-01 安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安 康 市 財 政 局 安勞社辦發[2007]121號 陜西省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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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區)勞動(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市直及中省駐安各有關單位: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提高企業職工夜班津貼標準的通知》(陜勞社發[2007]8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安康市財政局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
內容: |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師范區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廳局、企業集團,中央駐陜有關單位: 為保障夜間從事生產工作職工的身體健康,調動一線職工生產積極性,根據我省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提高企業職工夜班津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因生產工作需要,在二十時至次日八時,連續工作四小時以上的職工,可領取夜班津貼。 二、夜班津貼標準。在二十四時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4-8元,零時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6-10元。 三、提高夜班津貼所需資金計入企業成本費用。 四、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經濟效益、勞動生產條件等情況。在本《通知》確定的夜班津貼標準區間內,選擇本企業的具體執行標準。 五、新的夜班津貼標準從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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