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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我市市區企業離休人員發放 一次性生活補貼的通知 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含呼蘭區)、財政局,市直各委、辦、局(集團總公司),中直、省屬在哈企業: 根據黑龍江省人事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發放2004年年終一次性生活補貼的通知》(黑人發[2004]163號)和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在哈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的通知》(黑勞社發[2005]2號)的有關規定,對我市企業離休人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哈爾濱市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參保企業2004年12月31日在冊的離休人員。 二、發放標準 按黑勞社發[2005]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正廳級2000元,副廳級1900元,正處級1800元,副處級1700元,正科級1600元,副科級及以下人員1500元。 三、經費渠道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離休人員,從統籌金中支付。由市社保局直接撥付,不需報批。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離休人員,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