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醫療保險制度,解決從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問題,根據《海南省社會醫療補助辦法》(瓊府[2004]54號)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從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醫療補助問題的通知》(瓊府辦[2007]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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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補助范圍 下列由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且尚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退休(或退職)人員(統稱為退休人員),可通過繳納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后,納入社會醫療補助的范圍: 。ㄒ唬┍徽J定為困難單位的退休人員; (二)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辦理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個人身份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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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困難單位的認定辦法 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用人單位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被認定為困難單位: (一)連續虧損3年以上,上年度不能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在冊職工工資的; 。ǘ┮呀浺婪ㄆ飘a、關閉(事業單位為撤銷,以下同)和改制(事業單位為轉制,以下同)后無法人主體的單位(以下統稱為“關閉單位”),完全無債務清償能力的。 申請認定困難單位所需提供的資料,核定確無繳費能力程序、申報時間和審核方式按照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海南省地方稅務局、海南省財政廳頒布的《關于確定用人單位確無繳費能力問題的通知》(瓊人勞保[2004]384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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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的繳費標準 。ㄒ唬├U費年數: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繳費年數為10年; 。ǘ├U費基數:繳費當年的上年度我市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 。ㄈ├U費費率:繳費基數的5%。 用人單位被認定為困難單位當年應一次性繳清醫療補助補償費;未能在當年繳清的,下年度重新認定,并以重新認定年度的標準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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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南省改制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辦法》實施前的國有“關閉單位”,在執行關閉時所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視同繳費,計算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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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的繳納辦法 。ㄒ唬⿲Α瓣P閉單位”,屬國有單位的,其退休人員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經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由市財政予以全額補助;其他情形,其退休人員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個人繳納。 。ǘ┓恰瓣P閉單位”,其退休人員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單位支付,單位暫無能力繳納的,可先由退休人員個人墊付,個人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償還。 。ㄈ皞人身份退休人員”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個人繳納。如原屬國有“關閉單位”的職工,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繳納辦法: 1、其在國有單位的工作年限,男性累計滿30年,女性累計滿25年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市財政補助; 2、未達到前項規定工作年限的,工作年限每減少1年,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個人繳納1年,依此類推,個人繳納不足10年的,由市財政補足; 3、其在國有單位的工作年限,男性累計不滿20年,女性累計不滿15年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全部由個人繳納。 應由本人或單位繳納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本人或單位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征收機關負責辦理繳費登記等相關手續,并及時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由財政補助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由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向市財政部門申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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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醫療補助待遇 被認定為困難單位的用人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足額繳納了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后,其退休人員納入社會醫療補助范圍,按照《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和《瓊海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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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辦法所指退休人員申請醫療補助程序 (一)原國有“關閉單位”的職工,由本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登記造冊,報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核準。 以國有“關閉單位”身份退休的人員,申報時需提供“關閉單位”關閉的有效證明及本人檔案資料等相關證明材料。 以“個人身份退休人員”,申報時需提供本人檔案材料及與國有“關閉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上述范圍外的其他單位的退休人員,由用人單位向地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關申報;以“個人身份退休人員”,由本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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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醫療補助資金的來源和管理 (一)實施醫療補助所需的資金,來源于財政、單位、個人繳納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補償費,不足支付的,由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政府鼓勵和支持從社會各界廣泛募集醫療補助資金。 (二)醫療補助資金由財政部門分帳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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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今后國家、省、市對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有新的政策規定,則從其規定。城鎮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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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辦法由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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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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