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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繼續實行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通知》(中發[2001]10號)的精神,為使我省選拔和推薦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總書記關于“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氣,把政府特殊津貼工作與我省實施人才戰略、科教興粵戰略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使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數量在我省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中保持一定的比例,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骨干作用,進一步促進和全面推動我省的人才隊伍建設。 二、選拔范圍 (一)政府特殊津貼工作主要在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實施。其他經濟成份的企事業單位中符合選拔條件的,也可以按照選拔程序推薦。 (二)選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對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崗位和在工農業生產第一線做出重大貢獻和取得突出業績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重點是在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技術領域中涌現出來的優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現代管理及理論研究、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領域做出重大貢獻的專門人才。 (三)擔任副省(部)級及其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省(部)級及其以上待遇的專家、學者,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黨政領導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黨、政、軍、群機關的工作人員,除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外,原則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四)重視推薦在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專業技術人員。 三、選拔條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模范履行崗位職責。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為發展我國科技事業做出重大的貢獻,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的專家、學者。 2.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學術造詣高深,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做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或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公認,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或先進水平。 3.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成績卓著,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做出突出貢獻,是重點學科的學術帶頭人。 5.在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和現代管理等領域,為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科學理論依據,具有特殊貢獻的人員。 6.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工作第一線,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所創建的新教育理論或教學方法,經省(部)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并普遍推廣,成效顯著并為同行公認。 7.長期工作在工農業生產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發展;或在技術成果向生產力轉化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績突出,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8.長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衛生工作第一線,醫術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難、危重病癥,或在較大范圍多次有效地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 9.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領域,成績卓著、享有盛名,是重點學科或藝術門類的帶頭人。 10.在教練執訓工作中成績卓著,為發展我國體育事業做出重大貢獻的職業體育教練員。 四、選拔程序 (一)由省人事廳根據人事部下達給我省的推薦人選控制指標數和我省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及高層次人才分布情況,下達各地級市、順德市、各部門的推薦人選指標數。 (二)各地級市及順德市人事局和省直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本部門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和推薦工作。 (三)基層單位按照隸屬關系逐級向上級人事部門推薦人選。在選拔推薦過程中,應組織同行專家評議,聽取有關人員的意見,增加選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四)推薦材料: 1.被推薦人按規定逐項填報《專家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其中原件1份),有關填報手續要完備。 2.推薦單位填寫被推薦人《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一覽表》,每人一式兩份,加蓋推薦單位及地級以上市、順德市人民政府或省直部門印章。 3.被推薦人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鑒定等有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并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 (五)省人事廳對各地、各部門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組織有關同行專家對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經專家投票后,按得票數排出名次。 (六)省人事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和省科技廳,根據選拔條件和人事部下達給我省的當年控制指標數,對專家投票選出的人選進行審核、平衡,初定上報人選。 (七)省人事廳將初定上報人選通報各推薦單位。推薦單位將有關人選的基本情況轉發給人選所在基層單位,并監督其向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以廣泛聽取意見。推薦單位對公示反饋意見(含同意意見)組織核實后,函報省人事廳。 (八)省人事廳根據公示反饋意見,再商有關部門確定上報人選,報經省人民政府核定后,呈送人事部審核和國務院審批。 (九)廣州、深圳市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和推薦工作,并按規定上報人事部。 五、加強管理 (一)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選拔和推薦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選拔條件和程序,確保人選質量。要以嚴肅負責的態度,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檢查、核實。對弄虛作假、謊報成果而取得政府特殊津貼者和對違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且造成不良影響者,按規定予以查處。 (二)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勉勵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珍惜黨和國家給予的榮譽,當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楷模,帶頭為我省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拼搏奉獻。 (三)省人事廳要建立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數據庫,跟蹤考核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工作和生活情況。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有效的跟蹤管理制度,密切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聯系,妥善解決他們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為他們充分發揮作用創造有利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