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擴權縣(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勞動保障部工傷保險司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省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調研活動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研內容 1、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現狀。包括應參保煤礦企業數、已參保企業數,煤礦企業職工人數(其中農民工人數)、已參保企業職工人數(其中農民工人數)等。 2、貫徹落實河北省勞動保障廳、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做好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勞社辦[2004]221號)情況,特別是市屬中、小型煤礦企業和個體私營煤礦企業的參保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情況。 3、各設區市煤礦企業的參保模式(費率、統籌模式、基金管理及使用方式等),推進煤礦企業參保的經驗做法和遇到的主要矛盾、問題及政策建議。 4、《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前的工傷職工納入工傷保險可行性與管理方式研究。 5、規模較小的煤礦企業以定額方式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可行性研究。 二、調研方式 1、摸底調查。各設區市要根據調研內容,摸清煤礦企業參保等有關情況和底數,統計、匯總后以設區市為單位于5月27日前上報省廳。 2、重點調研。各設區市要結合實際確定1-2個重點調研聯系縣(區)或者企業,通過考察、座談、分析測算相關數據等形式研究相關政策及問題。省廳確定邯鄲、秦皇島市為省重點調研聯系市,于近期組成調研組進行專項重點調研。 3、集中研討。各市應針對煤礦企業參保專項調研情況,梳理問題、確定重點,進行集中研討,提供推進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經驗措施和政策建議。省廳擬結合重點調研活動,圍繞老工傷、小煤礦企業參保、農民工工傷認定和待遇計發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研討,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調研活動,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成立由主管領導牽頭、局有關科室參加的專門工作班子,制訂方案,明確責任,扎實工作,務求實效。調研過程中的相關統計分析情況報告以及政策建議等請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于2005年5月25日前報省廳工傷保險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