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區縣(自治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部新區產業促進局,市級企業主管部門,各控股(集團)公司: 經市政府第115次常務會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各區縣(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 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每小時為6.8元。 二、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萬盛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雙橋區、綦江縣、潼南縣、銅梁縣、大足縣、榮昌縣、璧山縣每小時為5.7元。 三、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每小時為5.2元。 四、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每小時為6.8元。 從2006年9月1日起執行的我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停止執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