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 現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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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在穩步推進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逐步整合和統一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進程中,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機構改革已經到位的地區,要抓緊研究制定新的統一管理辦法,逐步實施統一監管。機構改革尚未完成的地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要繼續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并加強協調溝通,共同維護人力資源市場正常秩序。當前正值節后農民工返城務工的高峰期,各地尤其要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重點做好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特別加大對農民工市場的監管力度,不折不扣貫徹“民辦中介機構依法收取的中介成功服務費,統一由招用農民工的用人單位先行墊付”的規定,嚴厲打擊和取締“黑中介”,確保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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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序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檢換證工作。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2009年度年檢工作,通過年檢全面調查摸清本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基本情況,對相關信息進行統一登記和發布。根據人社部將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職業中介許可證更名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要求,各地在年檢中要將原使用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年檢專用章名稱相應調整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檢專用章”,凡通過年檢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于2010年5月20日前同步換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自即日起,全省人力資源服務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更名為 “江蘇省人力資源服務資格證書”,原省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核發的從業人員資格證書重新換發,具體換發及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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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極支持經營性機構參與社會公益性服務。各地要適應人才和就業工作的需要,積極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社會公益性服務,研究完善政府購買機制和制定實施公益性就業服務政府補貼辦法,充分調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性。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健康發展,不斷強化服務責任、拓寬服務領域、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品位、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壯大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整體競爭力,增強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促進就業的能力。對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適時予以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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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穩步推進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各地要大力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人力資源市場日常監管信息化。要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預測和監測機制,加強宏觀預測,建立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變化快速調查制度,及時準確把握市場動態和供求發展趨勢。要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動態統計發布制度,積極引導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要根據全省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統計發布的統一要求,安排專門機構和人員,認真做好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確保統計信息的科學性、真實性、有效性。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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