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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勞動保障局、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省勞動保障廳《關于發布200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勞社險[2007]7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經研究,現就我市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和養老金待遇計發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189元,繳費比例為20%(個體工商戶中的雇工個人繳納8%,雇主為其繳納12%),其中8%記入個人帳戶。 二、用人單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項繳費基數按蘇勞社險[2007]7號文件確定。 三、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和待遇標準是否按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由各地自行確定。 四、在省新的文件下發之前,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為15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