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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辦、局: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州醫療保險制度,適當提高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根據黃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黃南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黃政〔2001〕28號)、黃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南州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的通知》(黃政辦〔2003〕75號)及《關于印發黃南州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的通知》(黃政辦〔2003〕70號)精神,現對我州基本和補充醫療保險標準調整如下: 一、基本醫療保險 1、適當降低住院起付標準 住院起付標準調整后標準:三級醫院為800元,二級醫院為600元,一級醫院為400元。再次住院起付標準再降低100元,超過三次以上的按第三次住院起付標準執行。 2、適當提高最高支付限額 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現行的全年累計3萬元提高到4萬元,超過4萬元的進入大額醫療補助。 3、適當提高住院報銷比例 住院費用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二、公務員醫療補助 1、對參保職工住院費用進入統籌基金支付后個人自付費用的補助由原來的分段累加辦法調整為在職人員補助75%,退休人員補助80%。 2、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疾病普查,疾病普查費用從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中支付。 3、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參保人員,從公務員醫療補助金中按職工繳費基數的1%劃入個人醫療帳戶。 三、大額醫療費用補助 1、從今年起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實行州級統籌。州直及四縣大額醫療費用籌資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100元。全州大額醫療費用由州醫保局統一籌集,單獨列帳、單獨核算、統一管理和使用。各縣醫保局協助大額醫療費用的籌集,并于每年6月底前將收繳的大額醫療費用轉入州級大額醫療補助費用專戶。 2、大額醫療費用的結余,轉下年繼續使用。不足部分從下年大額醫療費用中解決。 3、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支付限額調整為4萬元至15萬元。 4、大額醫療補助費用結算辦法。州直及各縣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接近基本醫療封頂線時,因病情還需繼續治療的必須持就診醫院醫務科開具的證明、科主任簽字的病情摘要等相關資料到州醫保局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各縣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先由各縣醫保局按規定結算后于當年12月10日前持大額醫治審批表、原始發票、治療清單、復式出方、出院證及報銷憑單到州醫保局審核后按實際數額予以撥付。 各縣所定標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執行。 以上標準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其它未盡事宜仍按黃政〔2001〕28號、黃政辦〔2003〕70、75號文件執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