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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參保單位: 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連勞社發[2005]200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對市級統籌企業工傷保險繳費比例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按行業風險類別劃定為二類、三類,且2008年12月底以前正常繳費滿一年(含一年)的參保企業。 劃定為一類行業風險企業,仍執行一類行業基準費率0.5%不變。 二、調整辦法:依據每個參保企業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工傷保險基金支繳率(支出額除以繳費額),以及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核定其浮動后的繳費費率,本次浮動后繳費比例最高不超過該企業所劃定的行業基準費率。 1、二類中等風險行業的基準費率為1%。支繳率≤20%的,費率下浮到 0.5%;支繳率≤40%的,費率下浮到0.8%;支繳率40-60%的,仍執行1%的基準費率;支繳率≥60%的,本年度內暫執行1%的基準費率。 2、三類較大風險行業的基準費率為2%。支繳率≤20%的,費率下浮到 1.0%;支繳率≤40%的,費率下浮到1.6%;支繳率40-60%的,仍執行2%的基準費率;支繳率≥60%的,本年度內暫執行2%的基準費率。 三、其他事項 1、為做好本次浮動費率調整工作,按照工傷保險行業風險類別劃分的規定,對部分企業行業風險類別進行重新核定后,進行浮動費率的調整。 2、為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工傷預防約束機制,根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意見》(連安[2009]1號)有關精神,自2009年起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納入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考核范圍。 3、本次浮動費率調整執行時間為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