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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總公司)勞動保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關于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津政發〔2008〕17號),現就2008年度本市職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調整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8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200元,增幅為16.9%,月平均工資為2600元,日平均工資為119.5元,小時平均工資為14.9元。2008年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1579元,增幅為19%,月平均工資為3465元。2008年本市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8990元,增幅為15.7%,月平均工資為2416元。 二、2009年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資福利等依據本市職工和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相關待遇,按2600元和3465元為基數計算。 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