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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3)
2013-03-01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魯政字〔2013〕39號 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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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經研究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3類:1380元、1220元、10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12.5元、11元(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3年3月1日起執行,魯政字〔2012〕33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地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
附件: |
附件: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濟南軍區,省軍區。各民主黨派省委。 各市最低工資標準表 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5元 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 青島市:市南區、市北區、黃島區、嶗山區、李滄區、城陽區 淄博市:淄川區、張店區、臨淄區 東營市所轄縣 (區) 煙臺市:芝罘區、福山區、牟平區、萊山區、龍口市、萊州市、 蓬萊市、招遠市 濰坊市:濰城區、寒亭區、坊子區、奎文區、諸城市、壽光市 威海市所轄市 (區) 二類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22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2.5元 濟南市:長清區、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 青島市:膠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萊西市 淄博市:博山區、周村區、桓臺縣 棗莊市:市中區、滕州市 煙臺市: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 濰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臨朐縣、昌樂縣 濟寧市:市中區、任城區、曲阜市、兗州市、鄒城市、微山縣 泰安市: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轄縣 (區) 萊蕪市所轄區 臨沂市: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 濱州市:濱城區、博興縣、鄒平縣 三類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08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元 淄博市:高青縣、沂源縣 棗莊市:薛城區、嶧城區、臺兒莊區、山亭區 濟寧市:魚臺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泗水縣、梁山縣 泰安市: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 臨沂市:沂南縣、郯城縣、沂水縣、蒼山縣、費縣、平邑縣、 莒南縣、蒙陰縣、臨沭縣 德州市所轄縣 (市、區) 聊城市所轄縣 (市、區) 濱州市:惠民縣、陽信縣、無棣縣、沾化縣 菏澤市所轄縣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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