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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人民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企事業單位:
我市7月3日出梅,進入盛夏高溫天氣階段,據氣象部門預報,近幾天將出現35°C以上的持續高溫。為做好夏季高溫期間的防暑降溫和安全生產工作,確保職業健康、生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穩定安全運轉,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轄市(區)、市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抓好夏季高溫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防暑降溫和安全生產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牢固樹立一切為了安全、一切服從安全的理念,認真履行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針對夏季高溫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切實加強對夏季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夏季安全生產措施,確保本崗位、本單位、本地區不發生較大及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根據夏季雷雨多、氣壓低、濕度大、氣溫高,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易發、高發的特點,重點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場所的監管。特別是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氫、重氮化、氧化、過氧化、裂解、聚合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的較高危險反應工藝生產裝置的排查,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落實監控措施。各地、各部門要組織對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場所、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特別是要做好露天儲罐、設備的檢查,采取必要的降溫措施,防止因高溫、雷雨或汛情導致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泄漏及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專項整治。一是要認真汲取“5.31”事故的教訓,加強非煤礦山行業隱患排查治理,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未通過專家驗收合格的非煤礦山企業一律不得復產。二是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倉庫及臨時存放點要采取降溫、防雷措施;要根據當日生產需要領用,不得多領少用;裝藥放炮時間要注意避開高溫時段。三是露天開采礦山要加強對采場的管理,嚴格控制架頭的高度和坡度,雨后復采前,要對采場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排除險活石,防止滑坡、塌方事故的發生。四是地下開采礦山要加強排水系統和動力系統的檢查,確保完好,防止發生淹井事故。五是要加強對各類尾礦庫(壩)的監管,發現險情及時處置,防止潰壩。 (三)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和運輸的安全監管工作。各地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倉庫的安全管理,嚴格控制夏季高溫期間倉庫的庫存量,禁止超量儲存,倉庫儲存的煙花爆竹要按規范要求擺放,倉庫內應設置溫度計和濕度計,按時測量并記錄溫度和濕度。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倉庫溫度,保證倉庫內溫度在35℃以下;要按規定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測,保持避雷裝置完好,確保倉庫安全。要調整運輸時間,避免在中午高溫時段運輸煙花爆竹。要加大對私產、私儲、私運、私銷的打擊力度,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確保夏季高溫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安全。 (四)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做好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各施工現場都要配備足夠的飲用水以及含鹽清涼飲料和預防中暑的藥品,作業人員臨時宿舍要保證通風良好。各施工單位要根據氣象報告信息,及時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時間,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高溫期間,要嚴格執行每天上午11時至下午16時實行停工休息的規定。要特別重視特殊氣候條件下的安全生產工作。臺風暴雨影響期間,一律停止施工作業,要嚴密監控工地圍墻、基坑支護、垂直起重機械設備等安全狀況以及現場排水情況,采取相應的防風加固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圍墻倒塌、基坑坍塌、設備傾覆、觸電等重大安全事故。 (五)切實做好以防超載、超限、疲勞駕駛和危險化學品運輸為重點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尤其要加強對夜間運輸車輛駕乘人員的教育,防止因睡眠不足、疲勞駕駛造成事故。 (六)認真做好防汛工作。沿江各企業、易發生內澇的企業和礦山開采企業,要加強大汛和地質災害的預防,提前做好防汛、防塌方、防滑坡的準備工作,制定災害性天氣應急應變措施,成立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充足的抗洪防汛物資,保障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大雨引發老城區內澇。 (七)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和電力設施保護,切實做好防雷電和有序用電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組織所屬單位對避雷設施普遍進行檢測和維護,防止因雷擊或突然停電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按照“五個確保”的要求,做好高溫期間的有序用電工作。 (八)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從“以人為本”的高度出發,特別重視高溫期間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積極開展防范高溫中暑基本知識培訓和演練,增強自救、互救能力;督促企業按照規定為職工配備夏季勞動防護用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室內作業場所的通風降溫和室外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工作,生產作業盡量避開中午高溫時段。 三、深入、扎實地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深入開展“雙百行動”的基礎上,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企業和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人員密集場所檢查、監管的力度和密度。各地近期要深入開展一次全方位、全覆蓋、由各級領導帶隊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對市安委會“掛牌”督辦的24個重大隱患,各地要明確政府(管委會)分管領導,落實整改計劃,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現重大險情,要立即停產整頓。 四、嚴格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渠道的暢通。各地、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建立領導帶班制度,凡發生死亡或有重大影響的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值班,確保信息暢通。 五、嚴肅紀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切實抓好防暑降溫和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工作不實、措施不力、玩忽職守的,要嚴肅紀律,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