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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勞動保障局、總工會,各主管局(產業集團)、市各有關單位、各產業工會: 為更好地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兩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協調聯動,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三方主推、各方配合”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格局,現就勞動保障部門與工會組織(以下簡稱“雙方”)共同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力規范推進。認真落實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出臺的《關于深化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意見》(寧協勞[2009]3號),進一步明確深化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目標要求和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全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覆蓋面和規范化率;認真執行《南京市企業工資集體合同》(2009年版),進一步規范工資集體合同的內容和程序,不斷提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質量。 二、注重典型引路。雙方要深入企業調查研究,發現、培養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先進典型。通過召開現場會等形式,加強宣傳,總結推廣經驗,正面引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三、加強指導監督。雙方要整合力量,組成聯合工作組,深入基層一線,圍繞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開展檢查指導和監督,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市勞動保障局、市總工會將根據制度規定和省勞動保障廳和省總工會要求,每半年通過南京勞動保障網,向社會發布各區縣所屬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情況。請各區縣勞動保障局、總工會,各主管局(產業集團)、市各有關單位、各產業工會要按新的報表格式向市勞動保障局、市總工會按時報送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有關電子臺帳。 四、開展技能培訓。雙方要共同對企業勞資干部、工會干部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進行技能培訓,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提升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近期將舉辦企業勞資干部和工會干部培訓班,學習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五、建立溝通渠道。雙方應加強上下聯系和橫向溝通,增強工作合力。要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專題例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溝通情況,商討對策,做到信息共享、資源共用、成果共取,齊心協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二ОО九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