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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實施工資宏觀調控,適度調節本市企業的收入分配,指導企業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從業人員工資水平,經綜合考慮本市2004年國民經濟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勞動就業、人工成本及2003年從業人員工資水平等情況,現就2004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工資增長平均指導線為9-10%。凡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參照企業工資增長平均指導線安排本企業工資的增長水平。 二、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下限為3%。從業人員上年工資水平較高、人均實現稅利與上年持平的企業,可參照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下限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 當年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的企業,也可視情實行零增長,但企業支付從業人員的工資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對本地區和所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的指導,各企業應根據工資增長指導線,結合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人工成本水平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2004年工資調整幅度、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水平。有條件的企業,企業方和工會方應努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及工資調整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