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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保障業務代理中心、北票礦區社保中心,中、省、市直企業: 為了做好2009年因病提前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確保鑒定工作順利進行,鑒定結論客觀、公正,現就因病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規范因病退休(退職)申報工作流程 1、資料齊全。(1)申請人必須出具近年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住院病志復印件,病志復印件必須加蓋醫院醫務科印章,包括診斷書、心電圖、X光片、CT卡、化驗單及有關檢驗報告等;尤其是《十種大病及先驅天性疾病申報要件》(附后)要齊全;醫療資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申報;(2)對已參加因病退休(退職)鑒定并被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病情沒有新變化,兩年內不予受理申報;(3)申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2、規范申報。各申報單位要認真組織填寫《職工因病非工傷勞動能力喪失程度申請鑒定表》(一式兩份);(1)申請人填寫鑒定申請表時基本情況各欄要準確,病情發展經過要詳實,并在填表人處簽字蓋章;(2)各申報單位對申請資料齊全、符合審核要求的要在申報單位欄加蓋公章,審核人要簽字簽時;(3)實行“誰審核誰負責”制度,并核實醫療資料的真實性,審核人要在縣(市)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意見欄內注明“經審核醫療資料符合規定”,并簽字、簽時,加蓋公章。 3、嚴格審核。(1)各縣(市)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申報材料要嚴格把關,市勞動鑒定辦將派專人對各申報單位的醫療材料進行抽驗,并到醫療機構復核病歷等醫療資料的真實性,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不予鑒定,由申報單位負責;對出具虛假病歷的醫療機構和所在縣(市)區勞動保障局進行予以通報;(2)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省政府文件規定取消勞動能力鑒定收費,決不允許借機“搭車”收費的現象出現;按省政府文件規定因病(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支付;各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主動溝通、積極協調,確保鑒定經費到位,保障因病退休(退職)現場鑒定工作按期進行。 4、時限要求。5月8日至5月20日進行因病提前退休(退職)勞動能力報名工作;5月21日至5月31日報市局養老保險科初核,同時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對各單位申報的醫療材料進行抽檢。 二、認真組織因病退休(退職)勞動能力現場鑒定工作 1、嚴格鑒定現場紀律。(1)參加勞動能力鑒定的專家及工作人員必須佩戴標志牌進入鑒定現場,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進入鑒定現場的所有人員均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通訊工具實行統一保管;(2)參加因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參加勞動能力鑒定通知單》和近年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住院病志復件(診斷書、病志、心電圖、X光片、XT片、化驗單、檢測報告等),經工作人員驗證核實登記后方可進入鑒定現場,并按隨機原則確定診室和醫學專家進行鑒定;(3)病(傷)情特別嚴重,確需家人陪護的,需經鑒定辦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允許1-2名陪護人員進入鑒定現場;(4)鑒定現場外由申報單位人員負責分發鑒定資料;并由保安人員組織按先后順序排隊。 2、周密組織現場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堅持“以查體為主,核實有關資料為輔”的原則。(1)專家鑒定時,檢查要認真、細致、周到,多問、多聽、我看,并詳細查看診斷、病志、心電圖、X光片、CT片、化驗單及有關檢驗招待等醫療資料;(2)鑒定專家現場查體認為需要做相關檢查的,由鑒定專家出具檢查意見書,被鑒定人員必須通過因病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綠色通道”即時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做相應檢查,醫療機構應及時做好檢查,并出具檢查、檢驗報告;(3)鑒定意見難以確定或有疑問的,鑒定專家要及時提請專家組會診予以確定;(4)凡在鑒定過程中發現醫療資料不符合本人實際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鑒定資格;(5)專家鑒定材料包括病史、查體、診斷、意見四部分內容;病史要詳實清楚,即何時確診,在何醫院治療,效果如何;查體要客觀準確;診斷要全面具體,不遺漏病種或部位;鑒定意見要簡單明確,即完全、大部分、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定量指標要具體,定性語言要準確,要寫清楚、寫到位,不能含糊其詞,一筆帶過;(6)專家鑒定意見寫完后,要將鑒定表、身份證復印件、病志、診斷、化驗單、檢查報告等資料留下,裝入資料袋;將各種X光片、CT片交給參加鑒定人員帶走。 3、嚴格執行鑒定標準。在組織現場鑒定過程中,勞動能力鑒定辦按照隨機原則從醫學專家庫抽選所需各病種鑒定專家,認真組織現場鑒定。鑒定專家實行回避制度,即本醫院專家不得對本醫院出具的病歷、診斷、檢查報告的申請人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職工十種常見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執行。鑒定專家要嚴格把關,堅持“以病(傷)情為依據,以鑒定標準為準繩”,確保鑒定意見客觀、準確,鑒定結論公平、公正。 三、明確職責,規范運作 1、申報單位職責。(1)要做好有關因病退休(退職)鑒定有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2)要對鑒定申請表和有關醫療資料進行審核;(3)要落實鑒定場所,鑒定場所要求用一個會議室或者教室,最好有兩個門,在組織現場鑒定過程中,方便參加鑒定人員進出;(4)要指定一家醫療機構,開辟因病退休(退職)勞動能力鑒定“綠色通道”,及時為需要進行檢查的被鑒定人員進行相關檢查;(5)要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現場鑒定工作順利開展。 2、勞動能力鑒定辦職責。(1)勞動能力鑒定辦工作人員的職責是為鑒定專家服務,組織現場鑒定,維持鑒定現場秩序,負責材料的分發、保管;(2)指派專人核實參加鑒定人員身份、復核醫療資料,記錄參加鑒定人員情況,并在鑒定表上簽字簽時;(3)現場鑒定結束后要認真填寫《鑒定事項登記表》,并將鑒定材料簽字密封后交保衛人員統一管理;(4)全市現場鑒定結束后,鑒定辦要抓緊時間統一開封鑒定檔案,查看鑒定意見,研究鑒定結論。 3、嚴格時限要求。5月8日至5月20日進行因病提前退休(退職)勞動能力報名工作;5月21日報市局養老保險科初核,同時市勞動能力鑒定辦派專人對各申報單位的醫療材料進行抽檢。現場鑒定工作于6月1日開始,6月30日結束,7月9日公布鑒定合格人員名單。各申報單位分別負責所申報鑒定合格人員的公示工作,公示從7月9日開始至15日結束。凡有鑒定合格人員被舉報不符合實際情況的,一律進行復鑒,復鑒工作于7月底前結束。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