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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維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于印發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維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目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輿論宣傳等手段,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全面實施,為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雙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作出貢獻。 二、目標任務 從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及配套制度完備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勞動合同管理基本實現信息化、規范化、法制化。 (一)2006年底,全省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股份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 (二)2007年底,全省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8%以上;股份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 (三)2008年底,實現各類企業普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基本實現勞動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規范化、制度化。 三、實施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四、實施步驟 堅持“統籌規劃、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準備階段(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06年8月31日) 1、調查摸底。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要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一次聯合調查,全面、準確的摸清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戶數、勞動用工形式、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2、制定方案。根據本方案提出的目標和要求,結合各市實際,制定行動計劃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每個年度的工作目標,當年開展三年行動計劃的企業、實施步驟、時間進度以及保障措施。 3、宣傳發動。采取多種形式和渠道,組織開展勞動合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廣泛宣傳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和重大意義,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為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實施階段(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 1、全面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登記管理制度。 (1)全面啟動勞動用工登記工作。從2006年7月1日起,各類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勞動用工及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勞動用工登記中,以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時間、簽訂(續訂)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社會保障卡號碼等情況作為勞動用工登記的主要內容。同時,將與企業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并補簽勞動合同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企業多種用工形式納入勞動用工登記范圍。通過實施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全面準確掌握各類用人單位用工情況和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實現勞動合同的動態管理。逐步實現勞動用工登記微機化管理,建立健全相關數據庫,統一工作流程及相關指標。2008年6月30日前,全省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動態管理。2008年底實現省、市、縣三級勞動用工登記數據聯網。 2、加快勞動合同法制化建設。《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后,結合我省實際,及時修訂勞動合同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廢止過時的、不適用的政策規定,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規政策體系,為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提供法律依據。 3、加強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和服務。 (1)探索建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人數與工資稅前列支辦法,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備案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工資,可按訂立勞動合同的人數和計稅工資標準的規定,在稅前列支,調動企業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的積極性。 (2)建立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格式文本備案制度。針對不同行業以及不同類型用工特點,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類制定規范、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會公布。各用人單位要及時修訂本單位勞動合同格式文本,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3)指導和幫助用人單位制定和完善內部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到2008年底,規模以上企業配備專職勞動合同管理人員;企業普遍制定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基礎臺賬,勞動合同基礎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 4、加強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培訓。制定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勞資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學習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其勞動合同法律知識水平和管理水平。 5、加強內部工作協調,逐步建立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征繳三大業務平臺之間的有機聯系,提高和強化管理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勞動保障信息網絡系統資源優勢,實現信息共享。業務管理部門通過系統網絡,動態掌握勞動合同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等情況,并進行定期統計分析,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實現勞動合同動態管理。 6、加大對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的執法監察力度。加強日常巡查、舉報專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對不按規定履行勞動用工登記義務、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依法向社會公布。2006年至2008年期間,省里每年組織一次全省性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重點檢查非公有制企業、改制重組企業以及建筑、服務等使用農民工較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三)檢查驗收階段(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省勞動保障廳、省總工會和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組成檢查驗收組,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全面驗收(檢查驗收標準另行制定)。對完成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的地區進行表彰,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完成任務。 五、組織領導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維護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規范企業用工行為、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各地、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作為依法用工、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做好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通過督促指導、政策宣傳等形式進一步提高企業依法規范勞動合同管理的意識,增強其自覺性,推動我省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實施。 (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省勞動保障廳、省總工會和省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成立“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勞動保障廳,負責全省行動計劃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業務部門具體抓,相關部門合力抓的工作機制。 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協調配合,共同推進三年行動計劃順利實施。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具體負責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組織協調、政策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會同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定期研究、分析和總結行動計劃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特別是對影響全局的關鍵問題,要提出妥善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各級工會組織要宣傳發動廣大勞動者積極參與三年行動計劃,指導、督促基層工會參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幫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監督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各級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要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促使企業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職工隊伍的和諧穩定。同時,要動員和爭取社會各方面對三年行動計劃的支持,主動加強與國資、建設、工商、稅務、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組織的協調配合,建立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的配套聯動機制,共同促進勞動合同制度順利實施。 (三)統籌規劃,抓好落實。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統籌規劃、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并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列入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目標責任制,保證從計劃開始之年見到明顯成效。在實施過程中,各地要建立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統計和分析報告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開展專項活動和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預見性。要把握工作重點,切實抓好非公有制企業、進城務工人員和企業新增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作,督促改制和重組企業,及時與職工續訂或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實現有勞動關系就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目標。為及時掌握各地工作進度情況,省里將建立三年行動計劃統計報告制度,各市每季度5日前,要將工作進度情況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統計表》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里將定期進行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