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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2008年是我市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第三年,也是確保實現此項工作3年目標的最后一年。為進一步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確保圓滿完成“2008年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90%”的既定目標,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的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和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是富民強市的民生工程。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 (遼市政發[2006]28號)和《關于全面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遼市政發[2007]22號)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指導和督促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自覺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建立健全“職工民主參與、政府宏觀調控、市場調節增長的企業職工工資調增機制,理順工資分配關系,實現職工工資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使職工與企業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市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小組將定期召開調度會,及時梳理并研究解決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各縣(市)區政府相關組織也要積極開展工作,有效推進本地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建立和運行。 二、引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水平,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各級政府及勞動保障部門要引導各類企業結合本單位經濟效益增長情況,在工資增長指導線范圍內,根據工資增長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自主確定年度工資水平。工資集體協商的內容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有所側重。生產經營正常和效益好的企業,應重點就工資水平、獎金分配、補貼和福利等進行協商,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和調整機制;生產經營比較困難的企業,可重點就工資支付辦法、離崗職工生活費等進行協商,重在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企業在協議期內不得隨意降低職工工資標準,確因市場風險或突發情況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將調整方案提交職代會審議,或經重新協商一致后確定,否則作為違反協議予以查處。 三、建立聯動機制,合力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各級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同時密切配合,采取聯動措施,形成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合力。 (一)市政府將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并與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簽訂責任狀。將企業是否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對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企業家個人不能參與“勞動模范”、“優秀企業家”、“先進工作者"等的評選,企業不能參加“文明單位”、“先進企業”等榮譽稱號的評選。 (二)勞動保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制定工資分配、支付制度,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企業人工成本預測等。要將企業是否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作為審核企業工資總額和辦理工資使用手冊、評定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以及醫療保險定點資格認定和年檢的重要條件。對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暫緩核定工資總額和辦理工資使用手冊、取消其評定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資格;對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醫療機構(指民辦非企業單位),暫緩審批其醫療保險定點資格和辦理年檢手續。要配合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強化維權職能,努力提高廣大職工對工資集體協商的關切度和參與率;積極開展“要約行動”,及時向企業行政方發出工資協商要約;組織召開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工資集體合同(草案);依法加強對企業工會干部和職工協商代表合法權益的保護。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將企業是否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作為執法檢查重點和年檢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對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改正,并暫緩辦理年檢手續。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將企業是否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作為年檢的重要內容,對未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暫緩辦理年檢手續。 (四)各縣(市)區政府及工商、經貿、統計部門和企業家協會要將工資集體協商、職工收入增長情況納入對企業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企業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將工資協商的建制、履約和督查情況作為企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向職工公示。 四、加強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抓好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的協商指導員隊伍。要加強對全市協商指導員法規政策、業務指導等方面的培訓,全面提高指導員隊伍的政策水平和指導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能力,并面向縣(市)區和企業擴大培訓范圍。在全市范圍內, 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級總工會和相關單位選聘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政策水平的人員充實到協商指導員隊伍。實行協商指導員包.戶到人制度,協商指導員要深入到企業指導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為企業提供政策法律知識服務,幫助企業規范合同文本,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扎實開展。 五、完善監督檢查體系,加強督促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把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作為推進實施《勞動法》、《工會法》的重點檢查內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全面和重點檢查、檢查和整改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肅處理不履行工資協商職責和不兌現工資合同行為。要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體系,增強企業履行義務的責任心和主動性,提高工資合同履行質量。 各有關單位要在職責范圍內,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情況進行聯動督察。7月份,市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小組將對全市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六、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在開展工資協商過程中,要進一步擴大宣傳,通過開設企業法人代表培訓班、召開企業經營者座談會等形式,就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推行工資集體協商的積極意義,與企業經營者進行交流和溝通,并組織勞動保障和工會干部深入企業做工作,提高企業經營者對工資集體協商的認識。要堅持宣傳政策與指導工作、宣傳典型與總體推進相結合,把法規政策、協商要求、操作方法、協商程序等宣傳到每家企業、每位經營者和廣大職工群眾,為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推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遼陽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