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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二連浩特市、滿洲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財政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內勞社字[2007]4號)文件精神,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與民政部門溝通,積極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養老保險資料的接收工作,并有專人負責進行核實。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臺的作用,深入開展排查工作,了解掌握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干部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情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干部養老保險動態數據庫,隨時掌握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情況。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督促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干部所在的企業及時為其辦理參保并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企業繳費確有困難,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緩繳和補繳申請。 三、對處于失業狀態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向其發放《養老保險關系接續通知書》;對實現再就業繼續參保繳費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受理并記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四、對從事個體經濟和靈活就業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政策,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