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重慶市企業招收職工規定》等20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2008-02-01 重慶市人民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 211號 重慶
|
批準文件: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重慶市企業招收職工規定〉等20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07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王鴻舉
二○○八年一月三日 |
內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要求,經過認真清理,予以廢止。 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 1.重慶市企業招收職工規定 2.重慶市保護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規定 3.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試行辦法 4.重慶市牛奶管理辦法 5.重慶市種畜禽管理實施辦法 6.重慶市易制毒化學物品管理辦法 7.重慶市勞動監察規定 8.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辦法 9.重慶市法律援助辦法 10.重慶市港口管理辦法 11.重慶江北國際機場及其航空安全管理規定 12.重慶市農業特產農業稅征收實施辦法 13.重慶市城區建筑渣土清運管理辦法 14.重慶市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 15.重慶市人民政府禁止亂貼亂掛亂刻亂畫行為的通告 16.重慶市稅務機關拍賣所得抵繳稅款辦法 17.重慶市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置與編制管理辦法 18.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19.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控制主城區采(碎)石場和小水泥廠塵污染的通告 2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控制主城區塵污染的通告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