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對外勞動服務有限公司、深圳中智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和對外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管理規定》(粵府函[1999]584號),進一步規范外國及臺港澳企業常駐深圳代表機構(以下簡稱外企代表機構)的中國雇員管理工作,確保外企代表機構、涉外就業服務單位和中國雇員三方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在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同時確保社會安定祥和。我局擬于近期對全市外企代表機構中方雇員開展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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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于7月10日前,按規范的格式和內容(見附表一)上報你單位所屬中方雇員的基本情況(附電子文檔)及你單位外企就業服務資質年審情況,以利于健全我市中方雇員數據庫,動態分析掌握我市中方雇員發展變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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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于擬與你單位新建立勞動關系的中方雇員,需按照如下程序和做法,向深圳市涉外就業管理辦公室申請辦理《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就業證》,納入規范管理。 (一)外企就業服務機構按要求填報《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花名冊》(見附表一,外企就業服務機構加蓋公章)、《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中方雇員就業證申請表》(見附表二,外企就業服務機構加蓋公章); (二)中方雇員學歷或技能資格證明的復印件; (三)身份證復印件; (四)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按要求打印完畢的《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就業證件》; (六) 就業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張(要求相片規格為大一寸,一張貼于《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中方雇員就業證申請表》相應處并蓋騎縫章;一張貼于《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就業證件》相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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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就業證件》延期的,應提交如下材料: (一)《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花名冊》(見附表一,外企就業服務機構加蓋公章); (二) 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就業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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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事項 (一)業務受理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號新城大廈東座一樓深圳市涉外就業管理辦公室業務受理大廳,郵編:518031; (二)咨詢電話:25942934,舉報電話:12333; (三)本通知相關表格下載網址:www.szhrss.gov.cn 特此通知。 附表(略):1、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花名冊 2、廣東省外商常駐機構雇員就業證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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