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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單位: 根據《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的規定,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將對2008年度我市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進行年度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08年1月至12月,凡有安排本市戶籍殘疾人就業的我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請于2009年3月16日至6月30日期間,到屬地的區或街道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年度審核。逾期不來辦理審核的用人單位將按無安排殘疾人情況處理。 二、審核時,有關用人單位須提供本單位2008年度安排本市戶籍殘疾職工的如下資料:①殘疾人證或殘疾人軍人證(驗原件);②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驗原件);③1月、6月、12月工資表;④勞動合同書(驗原件);⑤廣東省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登記表;⑥廣東省深圳市在職殘疾人登記表。 上述⑤、⑥兩種表格可從深圳殘疾人網站(www.cjr.org.cn)下載,也可到各審核點領取。
深圳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2009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