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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府發〔1999〕1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根據江西省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單位養老金平均水平,現對各設區市200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基本養老金予以明確(詳見附件),各縣(市、區)200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基本養老金由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明確,以此作為處理有關社會保險事項的依據。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