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建設局、市屬各建筑施工企業、外地進衢建筑施工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建筑領域的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工作,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浙江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 強化勞動合同簽訂工作,規范勞動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除由依法成立的勞務公司參與勞務分包的項目外,其余項目施工中的用工主體均為建筑業企業法人。建筑業企業法人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筑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建筑業企業與無相應資質的單位或無用工主體資格的個人簽訂勞務分包協議的,不免除其勞動用工主體責任,企業法人仍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勞動糾紛以企業法人為責任主體。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工資計算及發放、勞動紀律、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但所約定的內容不得違法。勞動合同的規范文本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提供。
|
二、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實行建筑業企業工資發放登記卡制度。
建筑業企業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必須建立職工花名冊,建立有效的考勤方法。實行“建筑企業工資發放登記卡”,以“建筑企業工資發放登記卡”為基礎編制工資表,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工資發放前應在工地張榜公布。工資支付必須按合同約定由建筑業企業或項目部直接兌現,不得由班組長或其他第三方進行支付。工資必須按規定由勞動者自己領取,不得由班組長或其他第三方代領。要積極推行委托銀行發放工資制度。 實行“建筑企業工資發放登記卡”,是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建筑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工資支付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推行“建筑企業工資發放登記卡”負全部責任。本卡實行一人一卡,由企業填寫基本信息后直接發給每位進場施工的勞動者并登記備案。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班組長、項目部負責人要做好簽字確認。勞動者完成施工作業離開前,企業要如實結清支付剩余工資,并收回本卡存檔。各級勞動、建設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并積極推行“工資發放登記卡”制度,督促建筑業企業按規定使用本卡,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建筑企業工資發放登記卡”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統一監制。
|
三、進一步加強勞動用工備案制度。 建筑業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勞動用工管理,依法招收勞動者。建立健全勞動用工備案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臺帳。建筑施工企業或勞務分包公司必須以項目為單位,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報備真實、清楚、完整的勞動用工基本信息。
|
四、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工資支付。 各級勞動保障、建設行政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日常性的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強化建設項目勞動用工管理,督促建筑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落實工資發放登記卡制度,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完善各項欠薪保障長效機制,力求從源頭上制止拖欠勞動者工資行為的發生。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給予嚴肅處理,確保農民工能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問題而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