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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屬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對汽車駕駛員等34個職業(工種)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從業人員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考核鑒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業(工種)、等級:
省直和在杭部屬單位現在下列職業(工種)崗位上工作且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可申報以下職業(工種)的考核鑒定,鑒定等級為初、中、高級(技師考評另行發文):
1、汽車駕駛員 2、餐廳服務員
3、汽車修理工 4、制冷設備維修工
5、美發師 6、外收發員
7、電工 8、維修電工
9、中式烹調師 10、鍋爐操作工
11、中式面點師 12、客房服務員
13、西式面點師 14、收銀審核員
15、熱處理工 16、綠化工
17、鍋爐水質化驗工 18、話務員
19、前廳服務員 20、市話機務員
21、營業員 22、長途機務員
23、商品采購員 24、倉庫保管員
25、電焊工 26、裝配鉗工
27、機修鉗工 28、工具鉗工
29、車工 30、銑工
31、鏜工 32、鑄造工
33、鍛工 34、計算機操作員(全省統考)
二、報考條件
凡已頒布國家職業標準的職業(工種),按規定的報名條件執行。未頒布國家職業標準的職業(工種),其報名條件原則上按如下要求確定:
(一)高級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14年以上;
2、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17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工種)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含技術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5年,經本職業(工種)高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二)中級工(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5年以上;
2、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9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工種)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含技術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5年,經本職業(工種)中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三)初級工
轉正定級后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2年以上。
參加鑒定人員經考核合格后,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核發《職業資格證書》,作為聘用的依據。
三、考核時間和報名辦法
上述所有職業(工種)的考核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培訓、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凡符合報考條件而未取得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浙江省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見附件)一式二份,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和原有證書復印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于4月底前到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名。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浙江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5號8樓 郵編:310007
聯系電話:0571-85214338 85213805
聯 系 人: 陸正強 莫玲玲
附:《浙江省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