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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督促市本級企業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落實《勞動法》、《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精神,確保市本級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足額征收和社會保險金的足額發放,保障在職職工、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臺州市地稅局、臺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對市本級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五項險種的企業進行督促參保通告: 一、企業必須依法參加五項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 二、參保人員原則上以養老保險人數為標準,即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四個險種人員必須一致,工傷險種必須所有職工全員參保; 三、6月25日前必須備齊所需表格及資料到社保進行參保申報,醫療、工傷、生育險種7月1-10號地稅網上進行首次繳費申報,養老、失業險種8月1-10號地稅網上進行首次繳費申報; 四、此次所有企業未參保險種的繳費起始時間統一定為2009年7月,逾期不辦理社保參保申報的,將強制從2009年7月起進行征繳,未申報期間不得享受相應社保待遇,須等申報后繳費滿6個月后方能正常享受相應社保待遇; 五、逾期不辦理社保參保申報的企業,不得享受地稅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地稅稽查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聯合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六、所需表格及資料要求說明可到社保辦事大廳領取,也可在臺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tzlss.gov.cn) “社會保險”欄目中下載。 臺州市地稅直屬分局 臺州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臺州市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臺州市就業局 20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