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有關企業: 現將市直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轉批程序公布如下: 一、申請 被認定為困難企業的市直企業,持《市直困難企業認定通知書》(原件1份)和《市直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附后,可在威海市勞動保障局網站下載)一式六份,到市社會保險費征繳中心稽核科提出緩繳申請。 二、轉批 (一)市社會保險費征繳中心匯總市直企業緩繳申請; (二)市勞動保障局委托市社會保險費征繳中心與市財政局組織聯合審核組,對企業緩繳申請共同審核,在《市直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簽署各自的意見并加蓋公章,匯總后形成書面意見報威海市人民政府; (三)威海市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轉報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 (四)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意見下發后,由市勞動保障局發醫療保險事業處、勞動就業辦公室、勞動監察支隊和社會保險費征繳中心執行,并由社會保險費征繳中心通知各申請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