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四川省人民政府: 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將你省攀枝花市東區等部分地區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04年1月1日起,攀枝花市東區、西區、仁和區和樂山市金口河區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其中,攀枝花市東區、西區、仁和區執行一類區津貼標準,樂山市金口河區執行三類區津貼標準。 二、有關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發放辦法、所需經費、其他有關政策及組織領導等事宜,按《關于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方案》(國辦發〔2001〕14號)規定執行。 請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