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46號)要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鄭州市勞動用工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勞動用工秩序,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就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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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意義 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宏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規范勞動用工秩序、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做好這項工作,對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推動這項制度全面建立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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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目標任務 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目標任務是:從2007年起,全市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時,都應到所屬的縣(市)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依托金保工程勞動保障業務專網,運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督促指導轄區內的用人單位普遍實現勞動用工網絡化管理。 2008年底,全市各用人單位都要建立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辦事處)三級勞動用工信息數據交換與共享,基本建立全市勞動用工信息基礎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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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動用工備案的實施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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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規范勞動用工備案的內容和管理辦法 (一)用人單位在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時,應在1個月內攜帶被錄用人員的資料,以及招收合同制職工備案表、匯總表,到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并依照《鄭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16號)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檔案或辦理檔案接續手續。用人單位對使用的員工未及時辦理招聘用工備案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檔案的,要盡快補充和完善,以確保到齡職工及時辦理退休審批手續,按政策享受社會保障待遇。 (二)用人單位在核實本單位職工檔案的基礎上,登錄鄭州市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輸入單位基本信息(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等)和職工基本情況信息(姓名、人員類別、身份證號碼、合同起止日、工資報酬、社會保障繳納等)后,攜帶《勞動用工備案情況報告書》(一式三份、蓋單位公章)和單位營業執照、年檢登記證等材料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后存檔。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及時登錄系統變更職工勞動合同信息。 (三)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記注銷手續。 (四)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在實際經營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 (五)各縣(市)、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建立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領導工作機制。指導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和社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取先易后難的方式,鼓勵和引導本轄區內各用人單位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負責收集、整理、匯總轄區內用人單位的信息數據,并通過網絡上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現市與各縣(市)、區勞動保障網絡的信息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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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具體要求 (一)領導重視,部門聯動。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強統一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切實抓好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工作。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組織力量搞好調查摸底,掌握本地用人單位戶數及現有職工人數,按照相關數據信息全面、準確、規范、統一的要求,為每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用工臺賬,逐步建立和完善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動態管理。各級工會、經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企業負責人、勞資干部對實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認識,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和規范勞動合同制度,將勞動合同管理和勞動用工信息輸入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努力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為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提供各類企業信息資料,并在企業辦理年檢等相關業務時,檢驗《勞動用工備案情況報告書》。稅務部門在稅務檢查中,也應查驗《勞動用工備案情況報告書》,核實用人單位職工人數和工資支付項目。統計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各類用人單位戶數和在崗職工人數,為推行勞動用工備案管理提供數據依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協調配合,適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全面啟動用工備案管理制度。 (二)加強指導,搞好服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健全勞動用工備案工作制度,配備專人負責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搞好內部各項涉及勞動用工備案、登記工作的相互街接,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采取直接備案、郵寄備案和網絡備案等方式,方便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具備條件的縣(市)要盡可能實行網絡備案方式,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化手段,提供有關勞動用工備案制式表格的下載服務,公布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流程。 (三)強化手段,監督檢查。各級勞動監察機構要采取提前通告、跟蹤催辦和監督檢查等辦法,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及時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簽訂工作。對不履行備案義務、備案內容不真實、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要充分發揮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推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增強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備案的主動性,對不按規定進行招聘用工、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四)宏觀調控,提供依據。充分發揮勞動用工備案信息在政府宏觀管理和市場監管中的作用。定期對轄區內勞動用工備案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存量、變量以及勞動合同簽訂等情況,為制定勞動保障政策提供決策依據。特別是要通過勞動用工備案動態掌握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的情況,及時督促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職工檔案,維護職工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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