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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開展我市就業再就業工程“關愛·自立”行動,加大“陽光計劃”推進力度,進一步做好青年見習培訓工作,提高失業青年的就業競爭能力,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意見》(深府〔2006〕78號)的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青年見習活動的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統籌組織全市的 青年見習活動;指導協調發展青年見習基地;負責青年見習基地的認定、年審;定期公布見習職業(工種)目錄、補貼標準、見習基地及見習崗位信息;規范統一操作程序;引進社會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參與見習活動;對各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執行青年見習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二)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區失業青年人員狀況,發展青年見習基地;受理本區失業青年參加見習活動的申請并做好指導和推薦工作;對青年見習基地錄取的見習學員及時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做好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見習統計分析;及時辦理有關見習費用的申報、審核及支付。
各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青年見習活動的相關事務。
(三)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協助市、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向轄區失業青年宣傳青年見習培訓的相關事項,推介見習崗位,受理轄區失業青年參加見習報名并上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
二、見習基地認定及見習崗位要求
(一)青年職業見習基地條件。
本市重點發展行業中有一定知名度、規模在500人以上的企業。
(二)青年職業見習崗位范圍。
本市重點發展行業中需求量較大,有一定技術含量,技能性和操作性較強,具有通用性的中高層次的職業(工種)。
(三)青年職業見習基地申報和認定程序。
1.企業向市或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填寫《深圳市青年見習基地申報表》,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和企業簡介。受理部門對申請企業進行評估;
2.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將初評合格企業資料報送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深圳市青年見習活動基地協議書》,并做好實施青年職業見習計劃的指導與管理工作。
三、見習學員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年齡在16—25周歲,身體健康,應屆畢業生或已在市、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并持有見習相應職業(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的失業青年。
四、見習程序
(一)見習申請。
申請者持失業證或應屆畢業證、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資料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或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填寫《見習申請表》,辦理報名手續。失業青年可以跨區申請見習。
(二)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并向見習基地出具《推薦書》。
(三)見習基地對申請者進行面試確認后, 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見習學員、見習基地三方簽訂《青年見習協議書》。協議書內容應明確:1.見習期限(3個月或6個月);2.見習職業(工種);3. 見習補貼標準;4.見習安排計劃;5.代理機構與見習基地各自的職責;6.見習學員應遵守的見習紀律;7.其他需要協商的有關事項。
見習基地、見習學員按協議實施見習。
(四)見習結束一周內,見習基地應當根據每個見習學員在見習期間的實際表現,出具《見習學員考核意見書》;見習學員根據見習基地安排落實見習帶教的情況,填寫《見習基地評估表》。
五、見習補貼費用支付標準及程序
(一)發展基地費用。
受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委托的代理機構每發展一家見習基地、提供3個(含本數)以下職位的一次性支付補貼3000元,提供4個(含本數)以上職位的一次性支付補貼5000元。
(二)見習學員管理費用。
見習學員管理費用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支付學員管理機構。
(三)見習學員生活補貼標準與發放辦法。
1.見習學員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50元;
2.見習基地每月向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報送學員考勤表,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根據考勤表支付學員生活補貼,不滿勤者按相應缺勤天數扣除生活補貼;
3.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直接將費用轉入見習學員預留帳號;
4.見習學員綜合保險費每人每月13元,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學員上崗時為其辦理投保手續。
(四)見習基地實訓費發放。
1.見習基地崗位實訓費按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公布的標準執行;
2.見習基地在每批學員見習期滿后向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見習學員考核意見書》、《見習基地實訓費補貼申報表》;
3.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直接將實訓費支付給見習基地。
(五)跨區學員費用支付程序。
各區各自承擔本區戶籍見習學員的相關費用。學員跨區見習所產生的費用由接收見習的基地所在轄區的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先行墊付,年底由區與區之間進行核算、支付。
六、青年見習活動經費支出
青年見習活動經費在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七、監督管理
有關單位或學員騙取實訓費及生活補貼的,由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依法追回已經發放的一切費用,取消該學員享有相關就業服務的資格并記入檔案,取消該企業見習基地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