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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引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促進企業發展、職工增收,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確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的工作目標,現就做好2011年度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宣傳培訓,增強企業依法開展協商的主動性。工資集體協商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實現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的有效途徑;是改善民計民生、穩定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重大舉措。各區縣、各委局(集團總公司)要采取以會代訓、媒體宣傳、示范引領等方式,搞好《條例》宣傳培訓,著力解決協商雙方不愿談、不會談、不真談等問題,切實推動企業開展好工資集體協商。 二、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作用,合力推動協商。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要將推動工資集體協商作為重點工作,聯合規劃部署,聯合調研指導,聯合督導檢查,整體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開展。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與工會、企聯、國資委、工商聯等部門的溝通,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將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結合起來,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勇于創新,努力實現職工增收、勞動關系和諧。 三、抓好協議審查和履約監督,熱情服務企業。各區縣、各委局(集團總公司)要貼近區域實際、行業實際和企業實際,靈活運用“一對一、面對面”指導和“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等方式,對企業搞好分類指導。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要指導企業運用好政府發布的指導信息,解決好協商雙方信息不對稱、不透明等問題。做好工資協議審查“一站式”服務,配合工會組織抓好協商隊伍建設,指導企業依法開展協商。加大對協議履約的督查力度,確保履約到位,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四、強化責任意識,確保工作目標按時完成。為完成市政府下達的2011年全市開展協商的企業達到1.6萬戶、涉及職工人數130萬人的工作目標,各區縣要完成的目標為: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武清區和寶坻區分別為1100戶,濱海新區為2500戶,靜?h、薊縣和寧河縣300戶。各區縣、集團總公司要增強責任意識和目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在總結去年好的做法的基礎上,針對2011年度工作目標,搞好調查研究,把握重點對象、重點環節和重點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確保工作目標按時完成。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