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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方案
黑政發[1995]23號 黑龍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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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
內容: |
為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加快實現勞動關系法制化,保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 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勞動法》,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將勞動關系的建立和調整納入法制化軌道,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基本目標是按照國家的總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底全省應有80%的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到1996年底,全省所有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二、基本內容 (一)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種所有制、各類經濟成分的用工單位都要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牡丹江、佳木期、肇東、雙城(已先期進行試點)等市的所有用人單位應在年底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其他地、市、縣今年應有80%以上的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其中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均于今年底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合同一律用書面形式訂立。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合同的內容、期限、解除合同的條件,必須符合《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要選擇部分外資企業和私營企業進行簽訂集體合同試點,并制訂有關集體合同簽訂的規則和辦法。加強指導,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力爭今年有30%的外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制度。到1996年底,要在所有外資企業和私營企業中建立集體合同制度。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具體標準應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三)打破職工身份界限。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國有企業內部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打破固定工、合同制工人、計劃外用工和臨時工的身份界限,統稱為“企業職工”。同時,在集體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非國有用人單位,應在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后,允許職工合理流動。原干部、工人身份和所有制身份,不再體現。“企業職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等權利。企業從外地調入的干部和新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以及復員、轉業軍人等,從報到之日起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其原身份不再保留。今后,凡已經建立勞動合同制度的地區,不再辦理保留全民職工身份手續。 (四)妥善安置富余職工。基于我省企業富余職工較多,社會失業保險承受能力較弱的實際情況,安置富余職工要實行企業安置、個人自謀職業和社會幫助安置相結合。企業應面向市場,努力擴大生產,發展多種經營,實現多元發展,增強安置能力,并將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后勤系統、附屬單位和企業同主體企業脫鉤,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不計入主體企業的產值、工資總額和勞動生產率,為企業卸載消腫,有關部門應積極幫助復蘇有望的企業啟動生產或開發適銷對路的新產品,擴充就業崗位;各級政府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籌集資金,大力開辟經濟發展第二戰場,擴大社會安置空間。縣(市)政府應把發展鄉鎮企業、養殖業、種植業和開發“五荒”等作為安置富余職工的重要渠道認真抓好;失業保險機構應變單純給失業人員發放救濟金為扶持富余職工組織起來開展生產自救或自謀職業;工商、稅務、銀行、市場管理等有關部門,應對組織起來興辦第三產業或自謀職業的職工,在領取營業執照、開設經營網點、貸款、繳納市場管理費、攤位費及稅金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對因破產、國有資產出售、產業結構調整等需要向社會分流的職工,必須首先制訂職工安置方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安置破產企業職工所需要的經費,要視同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列為破產清償的第一序列并確保落實。 三、組織領導與實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推行勞動合同制度要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改革的具體安排可以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進行設計,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制訂方案。各地、市、縣都要成立改革領導小組,指派專人負責,建立工作責任。改革的企業也要成立有黨、政、工、青、婦和工人代表參加的改革領導小組,制定改革方案,精心組織,精心實施。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各項改革內容整體規劃設計,銜接配套,使方案切實可行。各行署、市的改革方案應報省政府備案;縣(市、區)的改革方案應報行署、市政府備案。以上工作應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組織實施。勞動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要針對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類指導,注意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將貫徹《勞動法》,加強勞動監察貫穿改革的始終,引導改革健康發展。第三階段檢查驗收。改革結束后,勞動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對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防止走過場。 (二)加強宣傳教育,搞好監察工作。各地、各部門特別是宣傳輿論部門要積極宣傳貫徹《勞動法》和建立新型勞動用工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推廣典型經驗。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涉及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要做好宣傳工作,消除職工的思想顧慮,增強職工對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取得職工的理解和支持。要積極開展勞動監察工作,通過有效的勞動監察,保障《勞動法》的貫徹實施和新型勞動關系的建立。 (三)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平穩推進改革。這項改革涉及到廣大 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將會遇到各種新問題。因此,一定要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處理好固定職工在轉制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尤其要保護女職工和老職工的合法利益,使改革平穩過渡。同時,要積極穩妥地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注意保持改革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和相互銜接,避免產生矛盾和磨擦。要從實際出發,根據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本著循序漸進、不斷深化的原則進行改革。具備條件的可以一步到位,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分步實施,逐步到位,不搞一刀切。要充分依靠企業自身的力量搞好改革,有關部門要為企業用工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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