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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勞動人事局關于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
1985-09-21 衢州市勞動人事局 衢勞人通〔85〕18號 浙江省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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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市屬各有關部門、衢州化學工業公司、在衢部、省屬單位、駐衢部隊:
根據勞動人事部勞人培(1985)23號文和省勞動人事廳浙勞人培(85)156號文精神,"文革"期間下鄉的原插隊知識青年的工齡計算問題,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遺留下來的,需要從實際出發,給予妥善解決,現將具體意見通知如下, |
內容: |
(一)凡在"文革"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在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以后。其在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后的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他們參加工作的時間。從下鄉插隊之日算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不計算工齡。原則上按戶口由城鎮遷入農村至遷回城鎮這段時間計算,但對"戶口下鄉而人不下鄉"的,不能計算工齡。在下鄉插隊期間,被安排在鄉鎮集體單位以及擔任民辦教師工作的,可計算工齡。
(二)已安排工作的原下鄉插隊知識青年,按照通知精神計算工齡之后,對于他們與工齡有關的工資福利待遇問題,過去的,不再找老帳;今后的,按新計算的工齡對待,與同工齡的職工一視同仁。
(三)在一九六二年至"文革"開始前,由國家統一組織鄉插隊的知識青年,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以后,在工齡計算上可以仿照上述辦法處理。
(四)一九七三年后,經市、縣以上知青辦和勞動人事部門批準,已補辦承認下鄉知識青年身份手續的,其下鄉插隊期間可計算工齡。
(五)下鄉知識青年在農村插隊期間,被推薦或考取各類學校(戶口遷出農村的),其在校學習期間,不能計算工齡。
(六)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的工齡計算問題是一項比較復雜、細致的工作。請各有關單位根據上述原則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抓緊辦理,切勿草率從事,杜絕不正之風。
(七)具體辦理方法。
1、 由各主管都門將本系統所屬單位原插隊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的起算時間。根據本人檔案中履歷表和其他有關材料填寫的下鄉日期審定;衢江、柯城區所屬單位的原插隊知識青年插隊期間的工齡起算時間由區勞動人事局審定;縣團級以上單位(含現團級單位)由單位審定。對個別有異議的。經所在單位調查,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我局審批。
2、如需查原知青辦的原始材料,必須填好"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情況登記表"。由主管部門或區勞動人事局統一到我局查閱。
3、"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情況審批表"由單位填寫,報主管部門或區勞動人事局審定(縣級以上單位由單位審定),存入本人檔案。
4、“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情況登記表”,由主管部門、區勞動人事局、縣團級以上單位綜合報我局一份。
5、為了配合工資改革工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原下鄉知識青年抓緊辦理。
(八)此事在內部掌握執行,不作公開宣傳。
審批表和登記表另發。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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