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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各繳費單位: 按照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2004年12月23日下發的《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的精神,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從2005年3月1日起,對全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做如下調整: 繳費單位現行繳費費率在20%的維持不變; 繳費費率低于20%的,統一到20%;繳費費率為21%的、22%的,調整為20%;繳費費率為23%的,調整為2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統一由7%調整為8%。 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繳費率仍為20%,其中從業人員承擔的費率由7%調整為8%。 出中心比照失業保險待遇領取生活費兩年期內協保人員繳費戶繳費費率維持不變;出中心比照失業保險待遇領取生活費兩年期滿協保人員繳費戶繳費費率,由16%提高到20%。 以個人名義接續養老保險的失業人員繳費費率,由16%調整到17%。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