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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08年政府特殊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22號)精神,現將我省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4〕20號)的有關規定,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每人一次性發放貳萬元,由中央財政專項列支撥款,免征個人所得稅,并頒發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證書》。 二、根據《省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粵辦會函〔2002〕5號)精神,省人民政府決定,由省財政撥出專款對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每人一次性發放特殊津貼壹萬元,免征個人所得稅。各地、各部門不得再重復發放特殊津貼。 三、政府特殊津貼工作是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促進我省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激勵廣大專業技術人才積極投身社會現代化建設,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公布后,請認真做好宣傳表彰工作,各單位要大力宣傳特殊津貼人員的突出業績,弘揚他們不斷探索創新,勇攀科學高峰的精神,并積極創造條件,支持他們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人才培養、決策咨詢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要關心和改善特貼人員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激勵他們珍惜榮譽,不斷提高政治、業務水平,為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四、根據人社部發〔2009〕22號文有關精神,2009年底將部署開展2010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2006年、2007年入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的國家級人選,暫未列入2008年享受特貼人員范圍,這批同志在開展2010年選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工作時,可直接上報,不占指標。請有關單位做好相應的解釋工作。 五、各單位請于4月15日前將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特貼款劃撥回單(見附件2)寄回我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以便做好政府特貼款的劃撥。 (聯系人:石菁 聯系電話:020-83133945、83354905,傳真:020-8330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