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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再就業援助對象的優惠政策,鼓勵困難群體積極參保,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基本醫療保險擴面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見》和《廈門市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廈府[2000]綜069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從2003年1月1日起,下列特殊人群失業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核定: 一、符合《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本市居民就業的若干意見》(廈府[2002]154號)規定的再就業重點援助對象。 二、符合《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局、財政局關于竹壩華僑農場、市屬國有農場和漁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廈府辦[2000]130號)規定的竹壩華僑農場、市屬國有農場的職工和水產系統三家漁業企業的漁民。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三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