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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8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費待遇基數的通知
2008-01-01 淄勞社發[2008]37號 山東省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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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高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管繳費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政發[2006]92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我市2008年依據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費待遇的基數。
現將我市2008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繳費單位以2007年度職工工資收入作為2008年度繳費單位和職工繳費基數。其中,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142元、上限為5712元。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04元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也可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即1523元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繳費單位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04元為基數繳納大額醫療保險費。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附:關于公布山東省職工平均工資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 |
附件: |
關于公布山東省職工平均工資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
魯勞社函[2008]183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統計局2007年度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確定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2844元,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21677元。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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