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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將野外測繪工人列為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
1986-06-09 國家測繪局 國測發〔1986〕251號 |
內容: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局(處): 根據勞動人事部勞人護〔1985〕6號“關于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和省局、野外測繪隊的要求和意見,經局研究認為:野外測繪工人的勞動條件十分艱苦,常年在深山曠野、戈壁沙漠及沼澤地區流動作業,風餐露宿無定處。終日肩背儀器、標材爬山越嶺負重大,作業時間經常連續10小時以上,體力消耗很大,為此,決定將野外測繪工人列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凡從事野外測繪工人工作累計滿10年者可按照國發〔1978〕104號《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二)項的規定辦理退休(即: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對不屬于測繪部門野外特有的勞動條件,又與其他部門基本相同的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以及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可以參照國家有關部門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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